伍天覃忽而冷不丁来到了元宝儿身后,手把手的架起了元宝儿两只手,凑到了他的耳后一字一句轻笑道:“乱跑的野兔子猎杀起来才过瘾,元宝儿,你准备好了么?”
元宝儿这人从小到大不喜生人靠近,尤其是肢体接触,小时候,无论是黑娃还是铁栓,他们一起长大的哥们都别想触碰他一下,就连一起干了坏事得意洋洋回返程时,也多是黑娃和铁栓二人攀着肩走着,元宝儿咬着狗尾巴草在后头悠悠晃悠着。
便是逃难的日子元宝儿生病了,铁栓黑娃几个也只能巴巴趴在他跟前守着,除非元宝儿吩咐搀他起来之类的,否则都不敢随意碰他。
至于到了厨房,虽与小六他们四人睡一张炕,元宝儿也始终与小六之间画了一条楚汉之线,元宝儿睡在最里侧,他的那一块睡炕哪个也不许越线,有一回朱梁将他一条棉裤扔到他那头来了,转眼便被元宝儿用火钳夹了塞到崔老头的火炉子里当成柴火烧了,长此以往,其余几个便再也不乱乱翻乱动他的东西,更别提胡乱往他身上蹭了。
故而,除了爹娘,元宝儿几乎没有与人近距离接触过。
不想,这会儿冷不丁有人凑到了他的跟前,还宛若将他半圈禁在了怀里似的。
结实宽敞的胸膛。
颀长有力的胳膊。
瞬间,一股陌生的,又刚硬浓烈的气息悉数将元宝儿包围住了。
在元宝儿印象中,男人都是臭的,黑娃铁栓二人一向邋遢,都是村子里的农民,整日田地里打转,后来逃难时更别说了,元宝儿也曾大半年没洗过澡,他见到的所有人都是脏乱臭的,不少人身上还长满了虱子,便是入了太守府,在厨房里头时,也一个个大汉淋漓,浑身油腻,小六还好,尤其是那朱梁,鞋歪一脱,整个屋子都是他的臭脚丫子味,元宝儿更是厌恶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