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库拉索看出了我的心事重重,“你用不担心,朗姆老大有自己的事,不会经常到这里来的。”

“他见你一次,就算是认可你是“我们”的人了。”

那就好,我热泪盈眶,毕竟不打卡还双休,工资还高的工作我真的不想失去。

我和库拉索相处的很和谐,她是个很优秀的前辈,且记忆力远超常人,无论是新入职的员工,还是已离职的员工全部都记得清清楚楚,给我的工作提供了不小的帮助。

而且她的性格也很好,很温柔,从来不会阴阳怪气,有话直说,和这种性格的人当同事,我真的非常幸运。

上班之后的时间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转眼间我已经在这个公司上了三个月班了,现在就要面临另一个问题,就是毕业答辩。

我请了一周的假,用来修改论文、答辩、参加毕业典礼,然后租了一间离公司很近的公寓,搬家。

终于要离开这个上了4年的学校,其实还挺舍不得的,曾经有优秀毕业生回到学校中演讲的时候,还说过让我们珍惜大学时光,这是人生中最后的自由时间。

我很珍惜地全部用来玩游戏了,现在想想如果可以谈个恋爱,或者出去旅游的话也不错。

“走吧。”四川舍友拉住我,我们约好要去学校附近的酒吧通宵开派对,当做对大学最后一个夜晚的道别。

大门上的铃铛叮叮作响,比起最近很火的那种时尚感很足的,充满重金属和赛博朋克感的酒吧,这间酒吧要含蓄得多,桌椅很简约,也很考究,装饰着船锚、酒桶之类的饰品,木质的墙面上贴着各色海报,画的是几十年前风靡世界的四人摇滚乐队。

酒保是个很年轻的土耳其人,他动作娴熟地为我倒了一杯黑啤,绵密的泡沫浮出杯壁约2厘米,“cherry,很久没看见你了。”

我喝了一口奶油般的泡沫,也冲他笑了笑,确实很久没到这里来了。

别看我好像是个典型的重度二次元死宅,其实也是有很现充的过去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弹吉他我已经记不清,但是最近已经很久没弹了。

在刚上大学时,我对一切还保持着热情、好奇的态度,也曾在这间酒吧兼职过乐队吉他手,说实话薪酬在学生兼职中挺高的,也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帅气又神秘的长发男人。

我们一起在这里兼职,见过几面,他有一头黑色的长发,总是戴着一个毛线帽,墨绿色的双眼很有攻击性,而且身手非常不错,在我被醉酒的不良混混骚扰的时候,很干脆的几拳打倒了他们,相当酷。

哪个女孩没想象过英雄救美然后展开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呢,那时我已经在思考婚礼上要叫哪几个人来当伴娘,后来发现一个人也没有。

而且我之后也没再见过他。

今天是毕业的狂欢日,酒吧里客人比平时多一倍,到处都是喧嚣的热闹,我的舍友也早就跟男朋友不知道那里去了,我喝着黑麦发酵饮料,多情善感着喧闹中的孤独。

我的身边坐了一个人。

“一杯经典。”他说。

我们之间隔着小半米远,但他的声音仿佛直接在我耳边响起,醇厚又低沉,不知为何让我联想到了《泰坦尼克号》杰克和露丝在船头相拥的那一幕。

我忍不住借着捋头发的动作,偏头看了一眼,居然是他。

世界真是小到不可思议,我刚才想起他,他就直接出现在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