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欣欣摇摇头,连忙回答:“还没有,孙总,昨晚我接了不少打给您的电话,我怕耽误您的事,所以今天特意早一点来跟您汇报,哦,对了,那些电话我都做了登记,您请过目!”
说着,她慌忙将怀里的文件夹递给孙全。
孙全扫了一眼文件夹,却没有伸手去接,而是好笑地抬手看了看,说:“我刚摸了狗,文件夹你先拿着吧!跟我进来!既然早饭还没吃,就一起吃一点!到我这里就别客气了。”
说着,他含笑转身走进别墅大厅。
俞欣欣愣了愣,转脸看了看已经钻进狗舍里面的那条小黑背,眨了眨眼,也不知道想了什么,回过神来,赶紧快步跟进别墅里面。
高光正在往餐桌上端吃的,有稀饭、有包子、馒头、春卷、煎饺、油条,还有豆浆、豆脑等等。
餐桌中间还摆着几小碟精致的小菜。
他最近每天早上都会开孙全那辆捷达下山去买菜,顺便会买一些早餐回来。
不得不说,高光这个保镖会做饭,对孙全来说,真是一个意外之喜,每天饮食上的质量都明显提升几个档次。
至少,每天端上桌的菜,基本都是当天新买的新鲜菜现做的,而不是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那种冷冻货做的。
这是俞欣欣第一次在孙全这里吃饭,尽管只是一个早餐,她还是挺拘束的。
不仅因为孙全是她的老板,还因为孙全这别墅里的东西怎么看都不便宜。
那张一万多买的餐桌,光可鉴人,她没见过。
餐椅和餐桌是一套的,同样光可鉴人、款式新颖,落座的时候,她下意识只坐了小半个屁股。
而孙全随手帮她盛的那碗稀饭,她接到手里的时候,也有点紧张。
因为这只碗在她看来也特别好看,瓷白的部分比她从小到大见过最白的瓷,都要白,都要细腻。
而瓷碗外面的彩色图案,也漂亮得像艺术品,直觉告诉她这只碗肯定不便宜。
就连筷子……
她觉得好像也比市面上常见的筷子更长,更精致。
她这里小心翼翼的样子,孙全看在眼里,有点好笑,也有点理解。
毕竟重生前,他也是个穷比。
而他重生过来,到现在,也不过只是4年时间。
想当初,他偶尔去一个稍微有点的亲戚家,都有点不敢随便坐人家的沙发,下意识怕把人家沙发坐赃了,惹来人家嫌弃的目光。
“吃啊!别这么拘束,你现在是我的助理,以后在我这里吃饭的机会还多,真没必要这样!”
孙全安抚一句,低头就往嘴里扒拉一大口稀饭,随手又夹了一只煎饺,整个塞进嘴里嚼着。
论吃相,他是不雅的。
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早就深入骨子里了,即便他大学几年,学了中、西餐的各种用餐礼仪,但平时,他还是小时候那种吃饭习惯。
那时候家里穷,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两三次肉,平时桌上一般都是家里种的各种蔬菜,那个不要钱,可以随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