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幸运,竟然还有西红柿,虽然只剩下五六个,可已经很难得了。
“同志,西红柿多少钱?”
“两毛一斤,每人二斤。”
“给我称二斤。”
卖柿子的同志利落的称好,板子上还剩下一个柿子,她眼看着卖柿子的同志将最后一个收了起来,这是打算私自打回家的。
这事她见到过不止一次了,没什么稀奇的,这已经成了副食品店不成文的潜规则了。
沫沫回到家,进客厅愣住了,家里来了客人,她的记忆太久远了,已经有些模糊,想了半天,才认出抱着孩子的妇人,连春花!
如果说上辈子她最恨的是连秋花,那么打心眼里感激的是连春花。
父亲去世,他们家没人敢与之来往,连春花偷偷帮了不少忙,母亲去世,弟弟还小,也是连春花料理的后世,照顾了小弟一段时间,直到大哥回来带走了小弟,这份情,沫沫一直记得的。
连春花的性格,完全随了奶奶,心底善良,吃苦耐劳的,唯一一次反抗爷爷,是坚持要嫁给王大河,最后虽然胜利了,可回门三日被闵华赶了出来,因为都传王大河命硬,克死父母,深怕被克到,连闺女都不认了,春花自此再也没回过家。
沫沫算着日子,这个时候,王大河依靠自己出色的养鱼手艺,破格进了水厂供销公司,负责水厂供销公司名下的几处鱼塘。
连春花今年二十二岁,十八岁结的婚,四年的艰苦生活,又生了两个孩子,营长还跟不上,皮肤早已不像少女,看着好像二十六七一样。
连国忠对大侄女没啥印象,不过进门到现在很老实,眼神是不会骗人的,“闺女,这是你大堂姐,春花。”
连春花抱紧了怀里的儿子,她面对靓丽的小堂妹,紧张,“沫,沫沫长这么大了,真漂亮。”
沫沫伸手拉着连春花的手,“是啊,好多年没见了。”
连春花因为常年接触水,手上有口子,慌忙的收回手,“那个,我手粗糙,在割到你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