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他自己就感觉到有些卑微,底层人的卑微。
哪怕拥有金手指,但前世的经历,让他连上前搭讪询问联系方式的胆子都没有,真的有些怂。
陈石突然感觉,自己的心态,哪怕有了金手指,思想方面,未曾有多大的改变。
一个人的性格,太难改变了。
也不说他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大多的美女,他都欣赏。
喜欢,可能还谈不上,或者内心多了一丝占有欲,一个正常男人的欲望。
也许真正了解到这个女孩后,他就没有当初的欲望了。
跑了几圈,吃过早餐,顺便捎带五份早餐回宿舍。
昨晚人气转换器升级了,实在太困,还来不急尝试一下新的功能。
打开电脑,准备码字。
默念开启心无旁骛时,陈石感觉从手表上传来一阵电流,直接传至全身,脑域,呼吸变得平衡起来,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很快被驱除,感觉脑袋一片空灵。
双手不自觉在搭在键盘上,舞动起来,创作思路敏捷开阔,犹如笔尖灵活出筒,下笔婉转有力,轻车熟路。
滴滴答答的响声连绵不断。
一个小时后,陈石停顿了下,才发现自己码了许多字,按下字数统计,总共2980字。
看下时间,刚好一个小时,时速达到三千字。
这?
太快了!
如果仅是照文章抄打字的话,打字速度为每分钟七八十个字,手速也算很快了。
但如果写小说,这可不是看打字速度,而是看脑速。
陈石检查了下刚才码的内容,发现错漏极少,稍微润色一下就可以发了。
算下来,开启码字状态功能后,码字速度提升一倍多,一天仅需要码四个小时,一万字稿子就出来了。
他也发现,进入状态时,文思泉涌,很多词语不知不觉就拈手即来,码字起来很舒服。
再回忆一下,陈石也发现还能记忆起码过的精美语句。
记忆,这可太重要了。
如果说,码字速度可以快速积累存稿,多更,但书的质量提升不大,自己文笔仅仅微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