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那么极端、那么完美、能顾及到方方面面? 每个人都是愚蠢、粗鄙、有缺陷的。 然后 我终于发现不对劲了—— 我t在书里解释这些东西做什么? 什么人该死、怎样的罪行该死,这种问题连现代法律都不一定能保证绝对公平公正没有差错。 就算是法院的判决,都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赞同。 我一个码字的,怎么可能说得清楚? 我只能写我觉得对的事。 而人也只会相信自己已然相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