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既是为了让大家尽量保存体力,也是给所有小队一个猎取大魔物的机会赚钱、训练两不耽误。
章程规定每个小队中新手不得低于3人,却没明确规定老手应该有几个人。
同样的,他规定了每个小队最少要10个人,却也没规定部队上限。
一些新来的冒险者,对老冒险者保持很高的警惕这不是错误,小门镇的老冒险者中好人真的很少很少,他们发现章程规定中的漏洞后,宁愿十多个新手凑一起抱团取暖,也不愿意加入老手的队伍中虽然章程强令必须保护新人的性命,可不代表老手在保他们命的同时不会欺负他们。
特别是年轻女性较多的情况下。
眼前这一支队伍,就是这样纯粹由凑在一起的新人组成的队伍。
这只小队的临时队长,是一位穿着胸甲对新人来说真难得,所以他成了队长,头上绑着头带,腰间挂着长剑的年轻人。
据队长先生自己说,他成为冒险者之前,曾是某位大贵族农庄里的农奴再正常不过的出身了。
某天哥布林偷袭村庄,村子里唯一的警役因为大意被哥布林粗制滥造的箭射中,那玩意虽然杀伤力不怎么样,但箭头涂抹着哥布林的粪便,非常肮脏且有毒,中箭之后,如果没有药剂或神术治疗,即使强壮的警役也无法支持太久。
由于村里大多数男人都跟着领主老爷上前线了,作为后方的小村子,只剩下几十个老弱病残,眼看村子即将毁灭,年轻当时甚至可以说是年幼的队长先生抢过警役的剑,英勇的站出来打败了哥布,呃,不是,他当然无法拯救整个村庄,但挥舞长剑冲出十几个急着n人施虐的普通哥布林的包围圈,还是蛮容易的。
没错,他逃出来了,只有自己。
虽然他的母亲以及年幼的弟弟妹妹都丢给了哥布林,但他至少保住了自己的命,而且逃跑的过程中还杀死过一只哥布林。
已经相当不错了不是吗?
只是领主不这么认为。
损失了整个村子,只有一个小鬼幸存,这种事怎么可能得到原谅?
既然必须有人为领主的损失负责,那么,唯一的幸存者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队长不甘心自己好不容易逃出来的小命被领主以莫名其妙的理由剥夺,何况他手里有剑,也是曾经杀过哥布林的“战士”。
队长逃了,与别的新人还需要在盗贼团伙中混一段时间才能找到来小门镇的路不同,这位年轻人非常幸运的加入了一个走私商的团队,以边打杂边充当免费警卫唯一的报酬是一顿糊糊和一点水的形势,跟着商队来到了小门镇。
到了这里之后,走私商本人因为涉及与卡斯特勾结,被章程突突了,队长又趁着混乱偷走了一件铠甲,然后又响应章程的号召,来参加幽暗地域远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