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努力的五十二天:

大限将至 雾十 1757 字 10个月前

“挺好啊。”闻罪发自真心的觉得挺好的,“矛盾式的取字,罪的反义词是功……”

“闻有功,你脑子有坑吧?”戚一斐借着抱着闻罪的动作,跳起来,打了一下他的头,也打断了他继续掉书袋,“不是都说你是聪明人吗?哪个聪明人会喜欢这种奇葩的名字啊!”

闻罪有点委屈,像个受伤的小动物:“但是,是你起的啊。”只要是你,就都喜欢。

戚一斐的心,终于无力招架,认命了,举起了白旗。他终于明白了那一日千佛灯前,闻罪的话。闻罪不希望戚一斐喜欢他,是因为戚一斐觉得他对他很好。

喜欢的本能,是一种付出,一种希望对方好的原始冲动。

戚一斐终于懂了,他也希望闻罪好,能够拥有世界上一切美好,因为他值得。

两人相望凝视许久,只在彼此的眼底,看到了自己的倒影。模糊,隐约,又充满无限爱意。喜欢是本能,不需要语言。

在戚一斐主动吻上闻罪之前,他说的最后一句是:“我一定会给你起个天下第一好听的名字。”

……

接下来的几天,戚一斐就陷入了,一边带宁宁,一边苦思冥想,他是不是该想办法造个时光机,回到过去,殴打死那个发出“一定会起个好字”这种豪言壮志的自己。

起个字,比发明时光机还要难啊啊啊。

“啊啊啊。”宁宁跟着傻舅舅一起,学着抱头,发出奇怪的声音。学完,自己就先乐了。还拍着有时候会错过彼此的手,好像在鼓励舅舅,再来一个!

戚一斐长叹,看着已经被自己写满,又纷纷划掉的宣纸。写的时候,恨不能给闻罪堆砌一切代表了美好品德的字,等选的时候,又挑挑拣拣,觉得这个不够霸气,那个不够好看,怎么选怎么觉得都配不上他的大天使闻罪。

但戚一斐又拉不下来脸去和闻罪说,我起不出来,你帮帮我吧。真的,要脸。最终实在是没辙了,戚一斐还是偷摸摸的想到了找外援。

有琴师!

傅里其实是戚一斐的第一选择,但是这位最近忙的都快要脚不沾地了,来去如风,要不是戚一斐会陪着闻罪三不五时的开小会,他都快要忘记自己还有个叫狸奴的朋友了。戚老爷子也是一样的。

所以,只有有琴师了,这是戚一斐认识的最有智慧的五个人之一,他爷、他姊、闻罪、傅里以及有琴师,换言之,全家连戚一斐自己都有这个自知之明,他也就比他姐夫和宁宁聪明那么一点点。

司徒父女:???

有琴师可太好找了,他最近就扎根在戚家与医馆,来回奔波,照顾着连良。那一顿打,没把连良怎么样,但连良的眼疾却再一次复发了。他看不见东西是持续的,疼痛是时不时的并发症。无药可解,只能缓和。

戚一斐自觉无法把有琴师叫出来,又总觉得传书信不太安全,闻罪一定会知道他请外援了。最终,戚一斐只能试着找借口,对闻罪说,宁宁有东西落在家里了,他要带宁宁去取。

闻罪在戚一斐和宁宁之间来回打量,笑容加深,仿佛已经猜透了戚一斐的小算盘。

就在戚一斐都快要被看的炸毛后,闻罪才道;“好的,路上小心点,我派侍卫送你。一定要注意安全。”

戚一斐这才得以回家,他都不敢置信,竟然可以这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