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周州心情确实不错,自己跟他一起住了这么多年,每次他心情好的时候就会花心思去熬粥。
现在桌上放着的皮蛋瘦肉粥,那滑溜溜的皮蛋,鲜嫩嫩的肉丝,绿油油的菜叶,让人看了食欲大增。
文彬不客气的盛了一碗来吃,用的当然是狼吞虎咽的姿势。
周州则安静的吃着饭,片刻之后,才轻声问:“你觉得暗恋一个人却不表白,还考虑自己有没有能力给对方幸福,这么正经的人,是不是很傻?”
文彬忙着吃饭,根本没仔细听他的问题,“嗯嗯。”应付道。
周州挑挑眉:“你是白痴吧。”
文彬对“白痴”这词儿似乎特别敏感,这下不嗯了,刷的抬起头:“什么?”
“暗恋不敢告白,却喜欢一个人那么多年——说起来,也挺让人心疼的。”周州回归正题,轻轻叹了口气。
文彬张大嘴巴:“你心疼谁了?”
周州又挑挑眉:“反正不心疼你,你这人才不会做出那么高尚的事,你暗恋第二天就会冲去告白了吧,沉不住气。”
文彬拽拽的捋了捋额头的刘海,“我可没告白过。”
“那个岳甜甜呢?”
“是她追的我,她说她特喜欢我这种粗犷型的男生,我就奇怪,我那时候长得其实挺小白脸的呀,不知道她哪只眼睛看见我粗犷了。”说完,又低头开始猛烈喝汤。
周州皱着眉打量了一眼狼吞虎咽如同灾民一般的文彬,沉默不语。
回到卧室之后,周州拿出了抽屉里的日记本,看了一眼最后写日记的日期,似乎过了很久。
这些年来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在网络发展迅速的年代,很多人选择把日记写在博客上,而周州总觉得用笔记东西更有感觉,很多事情经过时间的沉淀,现在回味起来才更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