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笙但凡问明白点儿,比如“对刚认识的人都像对我一样吗”,都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但是那个“是啊”彻底打破了她一晚上在心里冒着的粉红泡泡,像她这样的人,肯定是有很多朋友的,不管是为了她的身家背景接近还是真的喜欢她这个人而接近的,都不少。就算是自己,也是怀着不单纯的目的的,有什么资格管得着别人呢。
心情从天上落到谷底,很长时间没吭声。
三小姐没听到后面的人吱声,走几步停住了,回头一看,人闷不做声地跟着呢,带着火气问:“你干吗啊,忽然不说话我还以为你丢了呢,北京城可挺大的,迷路了我上哪儿找你去。”
庄笙被骂得莫名又有一点开心,因为她听起来像是关心的语气。
楼宁之:“答应我的晚饭还没请呢,晚上到底吃啥啊?”
庄笙:“……”
她摸了摸兜里新发的工钱,再想想卡里的余额,下颔绷紧了一些,问:“你想吃什么?”自己倾家荡产够她吃一次饭的吗?
楼宁之张口就来:“听说三里屯新开了家米其林……”
庄笙脸刷的就白了,嘴唇蠕动了一下,打算出口拒绝,并坦诚自己没那么多钱。
楼宁之已经露出嫌弃神色:“我朋友去吃过,说不怎么样,好多都是打着米其林的噱头,其实根本不是官方评定的。”她搂住庄笙的胳膊,又用那种会让全世界都发光的眼神望着她,说,“我们去吃麻小吧。”
庄笙心脏坐升降机一样,讷讷:“昨天不是吃过了吗?”她手上还拎着一袋儿呢。
“夏天麻小还有嫌多的吗?”楼宁之盯着她发笑。庄笙看起来被她吓到了,脸庞还是木木的,有点呆,像是软绵绵的大兔子,和她清冷的外表十分的违和。
莫名其妙就心情大好,这个新朋友果然非常有趣。长得好、身材好、性格好、自立自强,哪哪儿都是优点,简直没有一丝缺点,除了穷了点,穷没关系,自己有钱就行了啊。
她在今天之前是不知道群演能挣多少钱,但是她会上网查啊,一个月就挣那么点,自己要是让人请米其林,那是会遭天打雷劈的好吗?再说米其林也吃腻了,对她来说跟街边脏串儿没什么区别,去那边儿还得注意用餐礼仪,没有路边大排档随意。
两人到簋街时,正是晚上的高峰期,说人山人海丝毫不为过,两人在五花八门的香味中穿行,楼宁之奔着目的地就去了,这个店显然是麻小的招牌店,凳子坐满以后还是人挤人,排队排得无处下脚。
楼宁之要了个号儿,拉着庄笙就溜了,“没一两个小时排不到我们,先去找点别的东西吃。”
簋街鱼龙混杂,下班时间以后大部分都是结束辛勤工作过来放松的白领,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更不少见,冰啤酒、麻小、烤鱼等等等等,浓郁的麻辣香气能冲破人的鼻子。
楼宁之在这里混惯了的,没少和那帮子狐朋狗友胡吃海喝,知道哪儿人多哪儿人少,现在能吃点什么垫吧垫吧。庄笙也来过两回,但那是很久以前了,近两年都自己一亩三分地呆着,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美食街也是一样,除了那些招牌,其他的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
十分钟后,两个一人捧着杯冰饮,在少人的角落里坐着,手上也是一人一个叉子,分一个草莓蛋糕吃。
楼宁之先问:“你喜欢吃草莓吗?”
庄笙注意到她第一个叉草莓的动作,说:“不太喜欢,你吃吧。”
楼宁之喜滋滋地咧嘴,先把草莓吃光了,意犹未尽:“草莓可好吃了,没有草莓吃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是啊,没意义。”庄笙附和着,不自觉地露出笑容,心想:有你就有意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