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大受欢迎

只有冯甲老老实实给了反馈:“大人,这个真的太好吃了,又香又饱,比俺娘过年时做的大米饭还好吃呢。”

青萝笑道:“这个可没你娘做的大米饭好吃,要说做法,也简单的很,就是酱油泡饭,以后你们也能试试。”

黄捕头纳闷道:“怎么我吃着,跟大米饭有点不一样?”

青萝笑而不答,看向冯甲冯乙,问道:“你们俩能吃出是什么吗?”

弟兄俩相互看看,同时摇头:“从来也没吃过。”

他们自己割来的蜀黍,结果自己也完全不知道就是刚才吃的东西。

既然反馈不错,青萝几乎可以肯定,这个所谓蜀黍,就是她所知道的高粱。

虽然不知道这个品种和她前世知道的高粱是不是一样,但只要能吃,能填得饱肚子,那就是好高粱。

最后一丝担忧也消除了。

青萝立即派了任务给冯甲冯乙,让他们明天开始,去七里村协助章里正,把七里村附近的所有蜀黍都收割回来。

想着马上要到雨季,灾民们也不能一直住在帐篷里,青萝又和林四商量了半天,分别在盐碱地和林家庄子附近,划出两块地出来,给他们盖房子安家用。

如此一来,青萝的私房钱,又缩水一大截。

自从林四来了以后,她从兰昊那里赚的银子,除了留下一部分给桂香做家用,剩下的,全都交给林四打理。

林四带着小眼镜,噼里啪啦划拉着算盘,一边算一边肉痛。

“啊呀,这笔银子干嘛花了?”

青萝探头看一眼:“哦,那天跟贵香她们逛街,买了点胭脂水粉。”

林四心疼的要命:“买什么胭脂几十两银子?粉蝶轩的也不过二两银子一盒啊!”

“没想到林四哥对胭脂水粉这么有研究?”

林四不为所动:“老实回答我,到底花哪儿了?”

青萝弱弱道:“顺便又买了点锅碗瓢盆,布料,衣服,鞋子,首饰……”

林四:“……”

他忽然想起来,自从林家知道二爷与她解除了婚约,就再也没让人给她送过衣服首饰等物。

她这种宠丫鬟的,可不是得自己花银子买?

毕竟是朝廷命官,就凭她那点俸禄,恐怕连买两身好衣服装装门面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