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宗平点点头表示心里有数,“好了,假如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我得告辞了,雪镇是个很热闹的地方,我想在这里看看风土怪情。”
他告别的姿态稳重又潇洒,滑嫩白皙的小脸蛋给人以端庄的印象,这副成熟乐天,万事打不倒的姿态,真让人看不出他其实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
彡斯转头对兄弟说,“约定还作数吗?”
“当然作数!”
“我突然懒得说了,就这样吧,我先回了。我还有一篓子事情要处理呢,一骷篓子。”彡斯对兄弟眨眨眼,双手插兜,慢慢走进风雪街道的深处。帕派瑞斯气得直跳脚,却又被兄弟的双关烂笑话逗得下颌打抖。
雪镇中心的南街,更往南就是树林了,北面呢,有一些功能性的建筑,商店、旅馆,餐厅和图书馆,三岔路口左转去中街,也就是往北走,分布着居民的房屋,都挺可爱的——房子和住民都挺可爱。
主要居民是兔子,毛茸茸的他们很耐寒,当然还有狗子和狼怪,以及别的一些奇奇怪怪的家伙。
说起来,雪镇外围的哨兵主要是狗子,鹿宗平来的时候只遇到遁狗,其余的几个呢,他们在餐厅里呆着,难怪哨站是空着的。
鹿宗平来就来了,他穿过怪物堆,走到柜台坐下,酒吧招待是一个,呃,火元素?好家伙,他穿得很潮啊,笔挺的西装马甲,露出白色的打底衬衫,火焰构成的脑袋上还顶着一副文质彬彬的圆框眼睛,该死,这个画风足够碾压鹿宗平两个时尚圈了。
而最让鹿宗平感到威胁的是吧台角落,唱片机旁的马怪,他戴着墨镜,染着一头黄绿色的卷卷的鬃毛,太有范儿了。
鹿宗平向酒吧招待烤尔比询问工作,看得出来,这个火元素挺沉默寡言的,他想了很久,然后对男孩摇摇头。
好吧,看起来他得不到什么帮助了,鹿宗平又虚心得向角落里的时髦马怪打听,这个家伙看起来是个艺术家,他对工作什么的不感兴趣,倒是在担忧首都来的城里人可能会破坏雪镇当地的民俗风情。
男孩走出餐厅,相较而言,雪镇上的居民其实也不多,餐厅里的那个密集程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说明大家平时都喜欢在这里面热闹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