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之后,月影辉被琴酒带到美国——为了那场三天后的婚礼。
刚下飞机,贝尔摩德就把他们带到一家服装店让月影辉试衣服,其实月影辉自己是觉得只要穿身西装就可以了,他的衣柜里还堆着好几套从来没穿过的西装呢,但是贝尔摩德不同意,她笑眯眯地说着:“这可是我的婚礼啊。”完全无视这场婚礼只不过是个工具的事实。
还好琴酒也在,不然月影辉大概完全没法忍受不停地换这些看不出有什么区别的衣服。
但是换衣服依然让他很疲惫,敲一天的代码他都不会这么累,于是趁着贝尔摩德去和设计师商量的时候,月影辉立刻摊在了沙发上,仰视着依然站着的琴酒。
琴酒也穿了一身西装,不知道贝尔摩德是怎么说服他的,比起风衣来说西装能藏的东西可少太多了。
但是月影辉在这一点上感谢贝尔摩德,他上一次见琴酒穿西装还是在船上的时候,那时候太混乱,月影辉完全没注意西装有什么特别的,现在一看倒是很能理解为什么现代人总是把西装作为男性的正式服饰,虽然月影辉觉得琴酒平时的装束就够好看了,但是换上合身的西装之后他看起来更有魅力了,如果穿着这一身打架的话……光是想象就很刺激。
“想什么呢,这么开心?”贝尔摩德走过来,“恭喜你哦亲爱的,我已经决定好你的衣服款式了,你不用再试了。”
月影辉真正地松了口气:“好!”
“那可以走了吗?”他看向琴酒。
“怎么这你都要问gin的吗?”贝尔摩德笑道,“你是他养的小狗吗?”
她居高临下地打量摊在沙发上的男人,月影辉的长相是俊美而富有攻击力的类型,这身西装更是完美地勾勒出他不错的身材和长腿(话说,她上次见到他的时候,月影辉的身材明明还没有这么好),即便只是就这么摊着,看起来依然非常有魅力——甚至不如说那让他看起来更像一个风流浪子、斯文败类了。
但这样一个人却有着几乎是纯粹的眼神,这冲淡了他外貌上的攻击性,让他变得无辜起来。
其实并不是很像狗,联想到他的杀伤力的话,更像是某种大猫,只跟随特定的主人,会在主人的身边撒娇,看起来很可爱但是能一巴掌拍死你。
“gin喜欢狗吗?”月影辉好奇地问。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在重点上,好在此时在场的两个人都已经习惯了,贝尔摩德饶有兴致地看向琴酒,而后者平淡地表示:“不喜欢。”
他假装没看见月影辉一脸“好的我记住了”的傻样,迈开步伐:“我们走。”
“我替你们定了餐厅哦,”贝尔摩德在他们身后说,“隐私性很好,也很适合你们身上的衣服,看在我提前一个月定的份上,务必要赏光啊!”
“大哥,”伏特加看着上车的琴酒,“贝尔摩德刚刚给了我一个地址……”
琴酒看了眼时间:“过去吧。”
“好的。”伏特加没有多问,发动汽车。
月影辉倒是有点好奇:“贝尔摩德推荐的餐厅……会是什么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