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上午,他将架子鼓搬到了楼下院子里,他穿着一身运动装,头上戴着一条纯白色的运动发带,挡住额头前发,手上戴着一个黑色护腕,十分潮流青春地坐在鼓前。
上午的阳光将他的皮肤透射得刚刚好,白皙中带着一点流动的瓷色,两颊格外红润,红通通得像是吸饱了汁水的红苹果。
他手上握着鼓棒,微微抬起下颌,半眯着眼,闲适地做着准备动作。他耳朵中听着音乐,身体伴着音乐小声地吟唱,鼓棒落下,起初轻不可闻,而后慢慢加重,终于连成一段轻快而紧凑的音符。
鼓点犹如暴雨如注,密密实实地将听众笼罩其中,挣脱不开也无力挣脱。这一段演出酣畅淋漓,他停下的瞬间,丽姨忍不住鼓掌:
“太棒了,沈先生你演奏的真好!”
虽然家人一般都是带着滤镜的,不过沈宁还是很高兴,他忍不住咧开嘴微笑起来,有些炫耀地对着谢寅说:
“谢先生,我演奏的怎么样?”
谢寅作势拍了拍手:“不错。”
沈宁眯着眼睛,脸上两个小小的漩涡反射着光,颇有些自傲地说:“现在就差有人邀请我们去表演了,不过我们社长说了,如果没有人邀请,他可以自己去递简历,一个月一次应该是会有的。”
谢寅:“那很好。”
沈宁又打奏了几首,不过受体力和身体限制,他练习一会就要休息,做一会手腕按摩。
临近中午的时候,丽姨忽然道:
“谢靳先生和夫人快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