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曾经的自己

天亮时,各家才离开。

身无分文的李小花,没法为生父后母摆设灵堂。

也就是大伙帮了一把,凑了些钱,买了两口棺材,抬到山上,寻了块荒地埋了。

自打李小花住进李家,既乖巧又懂事。

脸上虽不见了笑容,却尤为的体贴。

比如时常抢在大伙起床前,煮粥烙饼。一忙活,就是一个时辰。

还有赵大婶忙的时候,李小花会担负起哄小七丫的活来。

等到赵两家人上山忙活,她又会把家里所有人的衣裳洗出来,床上的被子拿去晒。

对四宝就更好了,不仅陪四宝玩耍,还时不时的哄着四宝跟她学女红。

看到四宝终于不再成日里没个正形的瞎玩,王氏打心底里高兴,对李小花也更好。

要说,李小花和家里谁都处得很好,偏偏二木是个例外。

以前吃过晚饭,大家都会在院里说说话。

可自打李小花来了,二木吃完饭就回屋了。

以至于后来李小花看到老二,都强忍着委屈。

看着认真给二木缝家裳的李小花,王氏微微有些心疼。

“小花你放心住着等孝期过去,不用这么小心翼翼的与我们相处。”

这些日子,他们都觉得,李小花是因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把自己整日弄得和大人一样忙。

“这些都是小花愿意做的。”绞断棉线,李小花仔细检查衣裳上,还有哪里需要补的。

“婶子,我瞧着二木哥哥的衣裳都有些小了。能不能买些布回来,我给做上一身。还有四宝的鞋也小了,回头我把二木哥哥换下来的衣裳,给四宝做鞋子。这样,旧衣裳也不浪费。”

“没想到,你小小年纪,饭做得好,女红也好,还这么会持家。”

“自打我有记忆起,我娘身子就不好。我爹总不让我娘多做事,我娘就说,能做一点算一点,家嘛,要一起支撑。那时候,我娘就常接帮人缝缝补补的活,农忙时,娘做不过来,五岁的我,就已经能替人缝衣裳了。”

看着李小花,王氏心里五味杂陈。

说不出的,有一种看到自己小时候的感觉。

她也是五岁就能做女红。那时候,十个手指头上,全是血眼子。

然而她和李小花不同的是,李小花是为娘分担,小小年纪,就想帮大人撑起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