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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鬼屋71号比现在的笔仙之笔更强。

所以目前可以得出强度链。鬼屋71号强于笔仙之笔,笔仙之笔强于蒲晗——而蒲晗,肯定又强于徐徒然自己。

又已知,鬼屋71号有连同类一起吃的习惯。

此外,蒲晗在徐徒然准备移动昏迷的便宜养兄时,还曾说过这么一段话:

“对鬼屋71号这种可憎物而言啊,食物生冷不忌,中吃就行。真要比起来,我是炸鸡,你俩是青菜,你哥呢,撑死是一窝头。正常人,谁会放着炸鸡不吃,去吃窝头啊。”

他当时这么说,只是为了让徐徒然打消搬动养兄的念头,只可惜没啥用,徐徒然和杨不弃还是特意将养兄搬去了二楼。

然而现在再回想,这番话却是给了徐徒然更大的底气。

“我是青菜,蒲晗是炸鸡。那你,肯定是比炸鸡更好吃的东西。”徐徒然道,“那么不妨猜猜,如果我真的将鬼屋71号的本体视线过来,它会先吃你,还是先对付我?”

笔仙之笔:“……”

【你特么有病吧!】它忍了又忍,终究还是没忍住。它这会儿连用圣痕装逼的闲心都没了,直接转头哒哒哒地往墙上写字,【我被吃了你也活不了!你图什么啊!】

徐徒然微微挑眉,挺直身体,语气那叫一个铿锵:“就图个爽!行不行?”

笔仙之笔:!¥

它的理智告诉它,徐徒然这是在虚张声势——虽然那玩意儿本来也没多少,现在更是剩得就一点碎末末。

但它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徐徒然一行人刚刚离开二楼房间的时候。当时的它已经已经醒了,对外界的情况也有一定的感知。

它亲耳听到徐徒然说,“让你的敌人不爽,就是让你自己爽。”

“四舍五入,你赚了,它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