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7章

几个路过逃命的孩子救了我, 将我带回了横滨的贫民窟。他们是在战争中失去亲人的孤儿, 通过抱团的方式在那个混乱的世道艰难生存着, 却了不起的尽量救助着同样不幸的小孩,比如被一发炮弹差点波及致死的我。

我对“不幸”这个说法深以为然,毕竟要不是我, 这具身体的上一任主人绝对是再也爬不起来了。

善良的我决定替那位不幸的上一任坚强的活下去,于是回头去自己被找到的那片废墟里翻了翻, 发现了一位发色像三花猫的男人和一位蓝发蓝眼的女人, 以及男人手里紧紧攥着的一块怀表。

我拿走了那块怀表, 将两个人就地安葬,然后继承了怀表上刻着的“夏目”之姓, 回到救了我的那几个孩子身边照顾他们——虽然他们有的比当时的我还大。

小孩子想要在乱世里生存下去不容易,即便抱团也是一样, 因为没人会给小孩子工作, 他们想活下去只能靠违法的营生。

违法啊……

穿越前也是个遵纪守法的大族少爷的我纠结了几秒钟, 便愉快的——咳咳咳不是, 沉痛的踏上了自由的不良少年之路。

没过多久, 我就跟贫民窟所有的恶势力都混熟了, 并成功的将他们耍的团团转, 然后领着一帮小狗崽在后面坐收渔翁之利(其实也就是抢点粮食弹药)。

那几年的生活,现在想来还是挺快乐的, 毕竟我穿越过来的时候心理年龄只有六岁, 还是个喜欢被前呼后拥的幼稚年纪呢。

在所有的孩子都崇拜我、服从我、听我的话的前提下, 我的虚荣心急剧膨胀, 干脆在遍地都是菜鸟的贫民窟成立了一个组织——「羊」。

取的是“逮住贫民窟水灵灵的免费青草(物资)使劲啃”的意思。

「羊」里的初代小羊都被我培养成了能把草啃秃的彪悍小忍者,虽然没有查克拉,但一人揍上五六个大人还是绰绰有余的,更别提我还教了他们怎么用枪,怎么坑人,怎么利用地形战斗。

久而久之,附近就没人敢来招惹「羊」了。

这个时候,最初救了我的那几个孩子已经成长的相当出色,我自认已经报答了他们的救命之恩,便萌生了离开的念头。

——没错,离开,不然还能怎么样?我可没有一辈子都待在贫民窟的打算,人是要靠自己的力量面对人生的,我保护他们那么久,已经是仁至义尽啦!

至于我亲手组建的「羊」……嗯,我允许下一代首领称呼我“初代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