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哲喜欢乔笙,不置可否。但之前的喜欢,他更像对待一只宠物,想起来,逗弄两下。离开或有不舍,可没达到愿意为她留下的地步。
可现在的喜欢,却像对待一件“艺术品”,一件能够给他提供无数灵感的艺术品。
宋哲喜欢画画,乔笙不知道这是他受到了前身的影响,还是他原来的身份,本就是一名艺术家。
能够给顶级艺术家提供灵感的艺术品,其价值相当于缪斯。
你能说他比以前更爱乔笙了吗?
能!
因为缪斯是艺术家的命,而艺术家对缪斯的爱,比任何人都深。当然,也要更执着。
“叮铃~咔~”
“你们来了?”穿着简便的宋哲,腰间系着围裙一脸惊喜地推开门,“欢迎,快请进。”
“不了,我们是来叫你的?你收拾好了,就跟我们走吧。”沈乐然两眼不爽地打断他的话。
宋哲没理他,这位也是一个厚脸皮的主。
他准确无误找到被两人挤在身后的乔笙,一脸灿烂道,“我还在做饭,你们要不要再和我一起吃点?”
“我和笙笙在顾哥家都吃饱了。”沈乐然不着痕迹给顾谨书拉仇恨,顺便和顾谨书默契的往中间一靠,挡住了宋哲大半的视线。
“那能麻烦你们等我一下吗?”宋哲收回目光,问。
“你去吧,我们在外面等你。”沈乐然摆手,顾谨书沉默,态度很明确。
宋哲见状也不生气,无奈的笑了笑,说:“既然你们这么急,我进屋随便拿点吃的跟一起走便是。”
这回沈乐然没说什么,顾谨书蹙眉,淡淡道:“我们不急,你慢慢吃,我们可以先去找下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