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饭店打工的时候偷的师。”
话一落音,程尽才反应过来自己说漏了嘴。
原主自从被程家收养后,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打工,在家里连酱油瓶倒了也不扶。
他下意识地看向薄朔寒,见他仍慢条斯理地吃饭,好像并没有在意他的话,不由悄悄松了口气,赶紧另外换了个话题。
薄朔寒瞥了一眼明显心虚的程尽,不动声色地继续吃饭。
吃完饭,程尽犯懒,往沙发上一摊,“我做饭,你洗碗。”
薄朔寒一句话没说,进了厨房,挽起衣袖洗碗。
程尽本来以为薄朔寒会不干呢,见他真的干了,顿时大奇,屁颠颠地跟在他屁股后面,见他真的挽起袖子洗碗,不由道:“你真会洗碗啊?”
据书中剧情交待,薄大佬家里特有钱,从小被伺候长大,没想到竟然会做家务事。
薄朔寒熟练地洗碗,刷锅,人长得帅,连做这些繁琐的事也格外地赏心悦目。
“我为什么不会洗碗?”
程尽看着薄朔寒围在腰间的围裙,嘿嘿直笑,矜贵的霸道总裁突然变成了后厨帮忙的小工,感觉还挺新鲜。
不过就算薄朔寒是小工,也是整个厨房最帅的小工。
“因为你有钱啊。有钱不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吗?”
像原主,像程意,还有顾隽,这几个人都不做家事。
原主和顾隽是有钱,家里有佣人和保姆,而程意则是被陈恩和宋兰娇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