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想的更简单一点,可能单纯只是因为,他是一只狼犬吧。
一条偶尔发疯,但仍然听话的狼犬。
他可以听从主人的命令,但不允许主人再带另一只宠物回家。
也绝对不允许主人抛弃他离开。
否则,他宁愿吃掉主人。
诺厄修带着萨米尔下了马车,萨米尔环顾一周,这里居然有不少兽人,那些兽人看到了诺厄修,但都没有过来打招呼,他们移开了视线,就当诺厄修不存在一样。
萨米尔发现,他们的眼神也没有恐惧和厌恶,但就是很奇怪,更类似于避之不及。
萨米尔越来越好奇诺厄修后来经历过什么了,不过他也有猜测,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诺厄修身边并没有仆从开道,但那些主动避开的兽人硬生生给他让出了一条宽阔的大路,而他们经过的地方,那些兽人也自觉安静下来。
热闹的竞技场中,萨米尔只能听到自己的鹿皮靴踩在雪地上的声音。就在这样一片死寂之中,忽然有个年轻的声音响起来。
“四哥!”年轻的红发兽人高高地举起了手,见诺厄修和萨米尔转过头来,他非常有活力地小跑过来,说:“我回来了!”
萨米尔站定,已经猜到了这是谁。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在清醒的状态下接触到十八王子。
十八王子同样有一头红发,但颜色比诺厄修要浅一些,五官分明,红色的眉毛高高扬起,简直想要飞到天上去。
没想到十八王子居然是这种性格,在所有兽人都对诺厄修避之不及的情况下,居然还这么光明正大地跑过来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