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东明看到史佳瑞进来,耳边听着菇棚那隐隐约约的声音,不由有些尴尬。

“史知青过来有事吗?”

养猪场暂时不好办,那就先从其他方面着手。

要不是前世她对生物材料更感兴趣,说不定走的就是植物研究这条路了。

“史知青,关于这个菇棚,你看由大队接……”石东明试着开口。

史佳瑞笑了下,“石会计想说什么?我建议您再去看看协议。”

当初为了把菇棚办起来,她和李泽宝写了协议,自然不可能没有留一手,里头不少条款都是防着事成之后她和李泽宝被扔过墙的。

菇棚的管理权、财政等都独立于大队,且大队完全不能插手菇棚的生产经营。

菇棚是挂靠在大队的名下,扣除原材料费、人工费等,纯收益肯定是属于大队的。

史佳瑞和李泽宝虽说是技术主任和生产社社长,但也不见得就能拿更多好处,拿也是拿国家规定级别的工资,这完全是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求,没有逾距之处。

但大队要撕毁协议,这性质就不一样了,无论告到哪,协议都有效力。

再说了想要毁约也不是不用付出代价的,比如草菇种植技术的购买费用。

所以大队是基于什么心理,好好的享受成果不好,非要自己劳心劳力?而且还是在不见得有本事把事情做好的情况下。

至于她和李泽宝这么费心费力做这些事,还没得什么利益,看似吃亏,实际上,他们为的是其他方面。

比如不用下地,自由出入公社、市里、在大队里有威望、刷履历等等。

想要得到一些东西,就得先付出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