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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主播你真的是21世纪人吗?为什么写起来十九世纪风格的英文小说也这么熟练啊!竟然没有一点违和感!

旺仔牛奶:哇靠主播写的这个故事真是绝了,我读起来真的好有看名著的感觉啊!

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主播不会成为青史留名的文豪吧!】

乐景笑着摇摇头:‘你们太高看我了,我就是糊口饭吃,英语毕竟不是我的母语,我文笔很一般,你觉得像名著,那是因为我用了一下讽刺小说惯有的讽刺套路,没什么新意。’

他把稿纸装进信封里,贴上邮票,起身走到屋外把小说原稿投进信箱里。

玛莎从厨房的窗户探出头来,“亲爱的,我烤了苹果派,要不要吃?”

“好,我这就来!”

……

约翰是《孟松小说报》的主编,虽然说是主编,但是整间报社编辑室加上他也不过三个编辑。

孟松是个小城市,常住人口也不过二三十万人,《孟松小说报》作为地方小报,又是周刊,平均销量也就两三千份,平时只能靠广告费勉强维持报社收支,不至于破产。

周五的早上,他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惬意的喝了一口。

邮差推门而入,“先生,有你们报社的信。”

约翰漫不经心:“放在我桌子上吧。”

等到喝完咖啡,他才开始翻检信。

有几封信沉甸甸的,看样子是投稿。

他随意拆开了一封投稿,扫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扔在了一边。

“现在真是什么人都可以来投稿了。”他摇头叹息,“这种歪歪扭扭的字体连小学生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