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美国,他们又拼命学习,现在的英语仅限于平时交流,阅读英文书籍还是比较困难的。然而,和他们一起来到美利坚的小伙伴现在竟然已经开始写英文小说了!而且还被主编看重,想要刊登在报纸上!
顾图南和季鹤卿惊异的看着乐景,脑海里只浮现了两个字:妖孽。
威尔现在头昏脑胀,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一个刚来美国四个月的东方男孩的处女作就如此优秀,上帝啊,你在颜出生的时候到底亲了多少下他的额头?
他现在脑子一片空白,但是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颜是个天才!他一定要好好培养他!
约翰现在觉得自己仿佛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人在拼命尖叫一个刚来美利坚的东方人就用漂亮的花体字写了如此优秀的英文小说,他是怪物吗?另一个人在冷静的考量要如何说服路易斯为他们杂志社长期供稿。
路易斯是东方人又有什么关系?他是知道很多人对东方人有种族歧视,但是他认为路易斯的小说可以超越一切歧视和偏见!优秀的作品本身就是一切通行证!
约翰一边思考一边组织语言,“路易斯先生,我很欣赏您的小说,所以才想来见你一面,老实说,我真的很惊讶,我完全没想到一个刚来美利坚的东方人竟然能够写出这么出色的西方背景的通俗小说,我敢说这在美利坚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乐景懒得跟他兜圈子,直接开门见山问道:“谢谢您对我的赏识,只是不知道你们报纸的稿费是如何计算的?”
约翰露出一个商人般精明的笑容,“一般的作者我们会给他每行15美分的稿费,但是您这篇文章实在是太优秀的,我们愿意给出每行20美分的稿费。”
每行20美分,乐景全文不到一万字,大概能有一千多行,差不多有两三百美元。
这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毕竟这时候一名普通工人的年薪才不过三五百美元。
乐景一篇文章就抵得上对方半年的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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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价钱太低了吧!”威尔不满道:“我听说,罗兰特的稿费都是一个字一美元的!”
“罗兰特那是全国闻名的大作家!这已经是全国顶尖的稿费了!”约翰笑着给乐景画空饼:“当然,我相信以您的才华,您早晚可以成为像罗兰特那样伟大的作家,到时候我们报社也可以开给您一个字一美元的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