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景解释道:“初期是周报,随着销量的提高,会逐步变成日报。”
然后他又说了自己的商业策略:“初期,《守夜人日报》不打算收费,买一份《孟松小说报》或《哈特福德小说报》,送一份《守夜人日报》,然后等到报纸上的作品打响知名度后,我们再进行收费。”
约翰有点迟疑:“这样的话,前期投入会不会太大了?若是后期销量不理想……?”
对于约翰的质疑,乐景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等你亲眼看到我雇佣的作者写的文章后,你就会明白了,只要前期有足够的曝光度,《守夜人日报》就一定能畅销。”
路易斯对报纸质量如此有信心,约翰也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第一份报纸了。”
两个星期后,包括季鹤卿和顾图南在内,一共有13名小伙伴向乐景提交了他们新文的前三章。
让乐景惊讶的是,文章最后的作者署名,除了他们的名字外,还有乐景的名字。
乐景惊讶问道:“这文章是你们自己写的,为什么要属我的名字?”
结果他们比乐景还要惊讶:“题材和内容不是你帮我们想的吗?”
“对啊,这个美国人穿越过去建国不是你的主意吗?”
“神给被选拔的人颁布任务不也是你的主意吗?”
“是你给我说要写重生的啊!我在那之前听都没听过这个词!”
乐景:……
乐景坚定推辞了几次,大家却依旧坚持要给乐景一个作者署名,他也就只能无奈作罢了。
只是,“你们难不成要用真名刊登小说?”乐景看着他们用英语拼写的自己名字的谐音,无奈道:“你们起码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吧!”
乐景暂时不打算暴露自己路易斯的马甲,所以他也要再想个新笔名,嗯,就叫兰斯好了,好听又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