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风的耳力远胜于常人。他能听见十丈之内的一切声息,也能察觉十丈之外的细微动静。
齐风走了约有数里之遥,只见周围一片乱石嶙峋、荆棘丛生,远处隐隐地传来杂沓的马蹄声。他循声而去,果然遇到了叛军的先锋部队。
先锋部队的头目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名叫刘七郎。他手握银枪,身跨骏马,嗓音洪亮而有力:“兄弟!我是刘七郎,第三营的人!你是哪个营的,你从哪里来?”
齐风高声道:“我是第四营的骑尉!我是范将军手底下的人,范将军派我回营报信!”
齐风的老家在秦州与康州的交界之地。齐风离家多年,仍未忘记老家的口音。近几日以来,齐风还跟着祝怀宁学了一些秦州方言,勉强能模仿秦州乡下人说话的腔调。因此,刘七郎并没有发现齐风的异样。
齐风披甲戴盔,脸上沾满了污血和污泥,双手的骨节也略微泛白,倒真像是从战场上逃出来的人。
刘七郎思索片刻,又朝着齐风喊道:“兄弟,你可有范将军的信物?”
齐风道:“范将军把他的短刀给了我!”
言罢,齐风从怀中掏出一把镶嵌着金珠的短刀——此乃范田巾的贴身之物,刀柄上镌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范”字,刀鞘上还沾着斑斑点点的血迹。
齐风指着刀柄上的“范”字,语气略急:“范将军和官兵打了快一个时辰,天就下雨了,火铳不好用,范将军让我去搬救兵。兄弟,你们第三营能派兵吗?若是能请动你们的人马,范将军必有重谢!”
刘七郎见状,也没怀疑齐风,直接把齐风带进了一里之外的一座树林。
林子里的柏树巍然耸立,倚天拔地,丰茂的枝叶高耸入云,重重叠叠的阴影遮掩了万物众生,似是一处与世隔绝的隐僻之地。叛军的一万人马都驻守在此处,齐风也见到了这一万叛军的首领——此人名叫姚德荣。他内功深厚,刀法精湛,善于排兵布阵、行军打仗,远比范田巾难对付的多。
姚德荣派出的暗探还没回来。姚德荣不敢贸然发兵,便决定在此等候。他端坐于马背上,略微把头低了下来,仔细地将齐风打量了一番。
刘七郎连忙说:“姚将军,我带回来了范将军的人!”
“哦?”姚德荣面色不变,只问,“你一共带回来几个人?”
刘七郎道:“就一个人,他是范将军那边的骑尉。”
话音未落,刘七郎就把齐风拉到了姚德荣的面前。
按照华瑶原本的计划,齐风应该与一百多个官兵一起混入叛军的队伍中,然而,由于官兵的脚程比齐风慢一些,齐风碰到刘七郎的时候,官兵还没从陡峭险峻的山路上转过来,也就没被刘七郎窥见踪迹。
齐风独自一人闯进敌阵,仍是面不红、心不跳、气不喘。他站姿笔直,恭敬地禀报道:“范将军遇到了六千官兵,派我回营报信。”
姚德荣先是皱了皱眉,然后才问:“这都快一个时辰了,范田巾还没打完?”
齐风跪到了姚德荣的马前,双手高高地举起一把短刀:“范将军派我去大本营传信,让我赶快搬救兵……”
姚德荣立刻起了疑心:“范田巾带着一万火铳骑兵,打不过六千官兵?”
齐风半真半假地说:“范将军一开始占了上风,后来,天下雨了,火铳不好用了,官兵的援军也赶到了。范将军说他这一战不能输,就派我再去别的军营找点人过来。”
范田巾为人刚愎自用,狂妄自大。他仗着自己使得一手好刀法,也混到了一些军功,便让属下称呼他为“范常胜”,意指他从来没有打过一次败仗。
而姚德荣早在去年九月就加入了叛军部队。姚德荣曾经有过两次败绩,范田巾便嘲笑他是“姚二败”,这让他多少有些不满。
姚德荣瞧不起范田巾的鲁莽,范田巾也看不惯姚德荣的谨慎。他们两个人面和心不和,却有着绝对一致的目标。他们都恨死了官府,也都想尽快攻破彭台县,肆意地奸杀彭台的女人,在她们的身上尽情地宣泄仇恨。
姚德荣的目光慢慢地扫过齐风的全身上下,忽然开口说了一句:“你给我摘掉头盔,让大伙儿都来瞧瞧你。我怎么觉得,你这小子的长相,很不一般啊。”
齐风的长相确实很不一般。他英姿挺拔,气宇轩昂,容貌非常英俊,身量非常高挑,筋骨强韧而健壮,就连双手的指骨都是修长而匀称的,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乡野里长大的泥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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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风依然跪坐在地上,还把短刀放在了一旁。他毫无迟疑地取下了自己的头盔。他的面容早已被污泥、秽土和血浆沾染,只是一双眼睛明澈见底,连一丝波澜都无,格外坦然地面对着姚德荣的审视。
他就像是一个问心无愧的人,对姚德荣没有任何隐瞒。
即便姚德荣的视线锐利如刀,齐风也没露出一丁点的怯色。
姚德荣既怀疑他的身份,又欣赏他的胆识。若他真是范田巾的部下,那范田巾的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