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这是在那天晚宴上,约翰给她的字条!
“是谁给你的字条!?”
赫尔斯的呵斥让她回神,莉莉娅脸色苍白,虽然心虚,但绝不会承认:“这是什么?我不认识,就算殿下想要和我离婚,但也请您不要用这种手段污蔑我!”
赫尔斯像是听到了笑话:“污蔑?”
“这是侍女从你裙子内衬的口袋里发现的,而字迹,正是约翰·史密斯的!”
这个字条她明明已经撕碎烧掉了,怎么会有出现了!?
难道是她记错了?
不可能!
她真真切切把字条给烧了!
莉莉娅稳住心神,强硬说:“三王子殿下,就算您想要离婚,也没必要如此污蔑我吧?”
“我不认识这个字条,也不知道这是谁的字迹!”
赫尔斯气极反笑。
在得知认错女孩之前,他一直认为莉莉娅是个好女孩,是最善良最干净的女孩,不止一次在暗中保护她,也不止一次为了她去教训那些欺负她的千金们。
可事实呢?
这个干净善良的女孩不仅撒了谎,还送了他一顶绿帽子!
赫尔斯只觉得自己是瞎了眼,早知如此,就该强硬一些拒绝国王的赐婚。
哪怕不娶,也总比娶了个毫无帮助还烦心事一堆的莉莉娅好!
赫尔斯又看了眼莉莉娅,很快便收回视线,浮现出厌恶。
——当他开始讨厌一个人时,便觉得她哪里都不好,连呼吸都是错误。甚至曾经觉得她可爱的地方,也变得丑陋至极。
他讥讽地说:
“除了这个字条,在你的房间还搜出许多不属于你,也不属于王府的东西,上面倒是印着史密斯家族的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