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定是客套, 跑外勤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风里来雨里去的, 不可能毫无痕迹。不过也有可能,毕竟她不一样, 几乎是从八岁以后就是这种生活了。人家还是豆蔻少女的时候,她大概率就已经满脸风霜了,还能变到哪里去?
时温将面前的勺子掉了个方向:“看来王大队一定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认识的情景。”
这才是刚刚她说那句话的目的。
王锵:“当然记得。”
笑起来, “那还是一三年的时候了吧, 我在街上追那个抢包的, 拐到一个巷子里, 一阵风一下就过去了,后来就看见你已经把人干地上了。当时我就觉得,”
他喝了口桌上的热牛奶,竖起大拇指,“这姑娘,飒。”
时温点了点头,想到这时候或许应该礼貌性地笑笑,于是扯了扯嘴角,说:“我没记错的话,那个人是叫曾洋俊?”
挠了挠头,不太确定地:“好像是这么个名字,姓曾的样子。”
这么犹豫的回答,不是想听见的答案,却又给了另一种希望:“这个事情应该不是王大队你处理的吧,我记得,当时送到所里去后,还有一个年轻一些的警察来着。”
停顿了一下,眉头弯折又舒展,答案才姗姗来迟:“你说的应该是徐强勇吧?就高高瘦瘦的那时候,笑起来有酒窝的。”
等她肯定地点了头后,不由得露出钦佩的目光,“时副支队长你的记性果然是好啊。我们俩好歹后面还打过几次交道,徐强勇那小子你应该只见了那一次吧,竟然就记住了?”
时温:“他也跟着王大队来博林分局了?”
王锵:“是的。”
牵扯到回忆,目光慢慢远了去,“这小子挺发狠的。你第一次见他那时候还是辅警,后来自己努力考上了正式编,在派出所干了几年,去年也升到这边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