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停在地下车库,两层楼的停车场,由于进来时特地留意了布局,没用多久便顺利地开了出去,但最终还是堵在了晚高峰的车流里,本来半个小时的车程生生拉成了一个多小时。
因为不用期待有谁会在家里开着灯等待自己回去,所以早早在出电梯那一刻便打开了手机的手电光,再用同一只手摸出钥匙开门。光源急不可耐地,门刚打开一点儿便冲进去,点亮鞋柜前那一小片,又随着玄关处啪嗒一声消失不见,与黑暗一起消失不见,融进更彻底的光亮里。
非常简约的屋子,没有曲折向上的楼梯,没有可供藏人的柜子桌椅,甚至没有厚重的窗帘。除了最里头那间敞着门的卧室,灯光下,边边角角全都一览无余,连只老鼠都别想找到地方藏身。
脱下鞋赤着脚鞋走进去,一路到卧室门口,全部检查了一遍后,才收起早在进门时就掏出来的警用匕首,转身回到玄关处,反锁门,穿上拖鞋,进入客厅。
手伸过防盗网将窗户推开一些,寒风便迫不及待地钻进来,呼在脸上,从车里带上来的那点氤氲热气便消失不见。
变成了,和这个屋子一样冷冰冰的存在。
一如往常,烧水、蹬跑步机、做俯卧撑、开电热水器、洗澡洗头发,最后端着热水回房间,上床。
直到手掌撑到床板,才出现了不同以往的异常,不是棉质被单的触感,而是冷冰冰的咯痛。
是前几天自己还在家里的时候,晚上躺在床上举着奖牌看,睡前也依旧握在手里,醒来后忘记了收,这么多天,无人搭理,就一直待在床上。
在他那儿的时候,一定不是这样的待遇吧。睡觉时也被系在脖子上吗,那样不会咯着骨头疼么?
那天晚上似乎也是想到这里,好奇着,便实践了一下,握着奖牌放在锁骨上,然后不知不觉睡了过去,奇迹般地一夜无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