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厅的灯光慢慢地暗了下来。
片头过后,开场是一座繁忙热闹的码头。
黄皓扮演的主角宋承昼装有钱人,吊儿郎当地从船上下来,被识破后逃了两条街,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
路成云在笔记上写着:开篇中规中矩,略显老套。
方启越却挑起眉头:黄皓的演技比自己想的要好嘛!这个开头没他想的那么差。
宋承昼逃走后,就按照信上的地址,找到自己的远房叔叔。
叔叔小时候因为穷,被阉了送进宫当太监,后来跟着御膳房的师傅们学了一手本事,进入民国后,便开了一家饭店。
宋承昼投奔叔叔,但他好吃懒做,又心比天高,虽然在厨艺一道有天赋,却并不努力。每天就是想着办法偷懒,忽悠叔叔,不然就去百乐门跳舞。
这一段的节奏明快,宋承昼和叔叔的日常有很多小笑点,影厅里时不时便传来笑声。
路成云继续写:第一幕节奏把握地不错,适当的笑点能提升观影体验,以唐海生的导演水平来说,只能算及格,不出彩。
方启越却换了个坐姿,在他看来,第一幕到第二幕进的有些慢了,现在的观众喜欢快节奏,如果第二幕不够吸引人的话,这部剧恐怕只能在五一黄金档扑的平平无奇,预售票房就是它唯一的高光了。
两人虽然感受不一样,但都一致认为第二幕要给观众刺激了。
宋承昼通过女主孟雅结识了几位大人物,便撺掇叔叔在沪上最繁华的地方开起了饭馆,还上报纸打了广告,邀请各界名流和美食品鉴家来品尝。
在饭店开业那天,门庭若市,车水马龙。
路成云看了眼手表:快到剧情中点了,应该要进入高潮了。
他翻过了一页,准备好好写写这段。
此时,一台车停在了饭店门口。
车门打开,预告片中的场景重现。
现场顿时有些骚动。
方启越也直起了身体。
来了来了。
到底是花瓶还是灾难,在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