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是谁?”
“算是我的师父吧,不过他带走我可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把我同化成和他一样的人。”清欢云淡风轻地说着往事,“他是个金盆洗手的杀手,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一开始根本不想管我,是看到我杀人的手法才对我有了兴趣。”
耿修认真地听着。
“就像是你说的,天生高智商的罪犯很难克制住自己的杀戮。即使他已经金盆洗手了,即使他已经有了无数的财富,即使他现在过着与世隔绝幸福安稳的生活,他的内心深处也仍然对鲜血充满渴望。所以他挑中了我,训练了我,让我继承他的衣钵,用他当年的名字接生意。”
“后来呢?那个人……”
“死了,被我杀了。”清欢满不在乎地说,“你知道我跟他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他不能克制自己,而我能。”
“他将我记在他的名下,对别人说我是他的孙女,所以他死后,遗产自然大部分都归我了。如果不是他觉得我超越了他从而想要杀死我的话,我会让他安享晚年的。”
可惜老头太贪心,也低估了她的无情。他只把她当成工具,又怎么以为她会被感情牵绊而不忍下手?她比他优秀,这一点老头既然能认识到,为什么却不懂自己输给她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呢?
大概人都是不怕死的吧,清欢想。
耿修眨了眨眼,“那现在怎么办?”
“问你啊,你想怎么办?”
“我……”
“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毁了这个犯罪集团不是吗?只不过你们警察的效率太慢了,七年啊,我只用了三个月就进入到了这个集团的内部,你卧底七年却是个副堂主,啧。”
她的鄙视太明显了,耿修都觉得脸热,“我也不想的……”这群人穷凶极恶又极其小心谨慎,哪有她这样专业的互相了解嘛。
清欢捏他脸,“那接下来就听我的吧,一个月之内,把它搞垮。”
“一个月?!”
“我到这可不是玩的,也不是给老板效命的。他们那批七千万的货就是我劫的,现在他们是惊弓之鸟,未来会有一个跨国合作的大单子,等到两方人马到齐,我解决了他们就是。”
“我来联系警局。”耿修立刻说,然后紧张低问她,“你不许杀人。”
清欢眯了下眼,突然笑了:“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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