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樱又说:“可是我现在的形象,和你的主角的人设不合。”

林瑞凰说:“这种广告的剧本本来就是要贴合主角的,可以改的。”

眼看苏樱意动,小铃铛慌慌忙忙地道:“主人,你不要忘了你的每周咸鱼任务。如果你要拍广告,就不算咸鱼了哦。”

苏樱说:“咸鱼一周才十万,广告最多拍一周。”

林瑞凰见苏樱还不答应,又解释道:“给顾佳佳的是不止这个数啦,但你毕竟是新人……如果你嫌少,要不再加二十万?”

对方都说到了这个份上,苏樱:“我拍!”

小铃铛:“……”

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可恶,这个林瑞凰怎么就这么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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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樱找来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商讨事宜,她与节目组有合同在身,节目播出期间接通告,是要节目组把关的。

节目组知道这件事后大为赞叹,并表示要把这一段也播出去。苏樱连连摆手表示不用,林瑞凰却大大方方的同意下来,说拍摄间隙的花絮也可授权给节目组播。

合同签订后,林瑞凰迫不及待上网告诉大家这个好消息,网友们一阵懵逼,很快有人认出苏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