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行衣养过一只猫。
多年前,她与母亲一同出府,路过小巷子时,偶然瞥见了那只通体乌黑的狸奴。
乌云狸奴缩在肮脏的角落,警惕并抗拒所有人的靠近。
当晚夜黑风高,她趁黑猫饿得无力反抗之际,不顾其微弱的挣扎,强行将它抱回了家。
即便成了黑猫的救命恩人,那畜生对她的态度也不甚友好,总是倨傲而慵懒地卧在府内人迹罕至的地方,每每听到她兴致勃勃地唤自己时,只象征性地摇一摇尾巴便权当回应——朕已阅。
大多时候,它维持着固有的习惯,孤零零的一只猫缩在看不到光的角落,仿佛太阳是什么洪水猛兽,令它畏惧恐慌,无论如何也不敢接受。
兴许是流浪太久,黑猫一身的病,到府内没过半年便奄奄一息。
它将最后一只雀鸟叼给了符行衣,一反常态地喵喵叫着亲昵地蹭了蹭她,旋即失踪不见。
——小笨蛋,你那么傻,连捕猎都不会,我走之后千万别把自己饿死了。
符行衣寻了它一天一夜,最终竟在练功房内找到了猫尸。
动物死时往往避人,而黑猫却主动选择死在人味最浓的房间。
因为只有这里是符行衣最常来的地方,最安全、最放心。
猫尸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她根本不知黑猫何时竟变得如此瘦弱,分明平日里见着皆是一副“爷天下最大”的张狂作态。
本不该如此。
怎么会变成这样?
彼时,李绍煜为了安慰哇哇大哭不肯吃饭的小姑娘,花重金从西沂买了一只聪明伶俐的白犬,软磨硬泡地非要送给她,还死活不肯收她的银子,温声道:
“猫奸狗忠,何况不过是一只流浪狸奴,既脏污又不亲人,没了也无妨,乖,别哭了。”
白犬的确乖巧,会将主人视为神明崇拜敬爱,是个典型的狗腿子,与黑猫截然相反。
它会无时无刻不黏在身旁,喉间呜呜啜泣似的求摸,主人一离开便半死不活,日光明媚时,还会在府内的小花园撒欢。
符行衣知道它很好,可就是不喜欢。
见到白犬吐舌头时的憨态,她便会下意识地回忆起黑猫的臭脸,又拽又贱,动辄还用轻蔑的眼神鄙视她,同时不厌其烦地日日为她捕猎,从不间断。
虽名狸奴,却自立为主,将符行衣视为自己的“宠物”,嫌她是个咋咋呼呼的幼稚鬼,又别别扭扭地暗中呵护。
比起被宠爱,它更愿意照顾自己在意之人。
不被珍视的日子早便习以为常,不希望,自然也不会失望。
它仅会在死前放下一生坚守的尊严与骄傲,将真实的自己赤.裸地暴露在最信任的人面前。
符行衣鼻头一酸,脱口而出道:“以后每个生辰我都可以陪你一起过。”
聂铮瞳孔骤然放大,定定地凝视着她的脸。
符行衣未曾料到自己会说出如此不理智的话,连忙打着哈哈岔开话题:“话说回来,你为何要给自己取名为铮、字长巽啊?可是有何渊源吗?”
该死,分明是想问他究竟是真心或假意,然而每到当口便说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