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权利?”
夏遥脱口而出,她有点不安,该不会是什么绝对话语权之类的吧?
“自由出入公司以及在顶流拥有一小间办公室的权利。”
???
夏遥现在合理怀疑秦瑾是个披着成功人士皮的傻大个,这跟白送她一间公司有差吗?
果然人不可貌相。
有便宜不捡,天打雷劈。
两人就这样愉快地签订了合同。
拿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合同,夏遥心满意足地走了。
收购公司不仅是因为收益好,更重要的是她要把胡月和小梦请回来,如果只是单纯在“悦动传媒”当艺人的话,她是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经纪人的。
走出公司大门时,夏遥还是没忍住把自己的疑惑跟冯初阳说了,“你说他是不是有点傻?还是钱实在太多了干脆做点慈善?”
谁知冯初阳很严肃地打断了她,“什么傻?人家那叫不在乎名利。淡然你懂吗!”
夏遥转头看完,“你这么激动干嘛?”
她突然想起来一开始冯初阳的不对劲,盯着他问,“你是不是不喜欢女人?”
冯初阳的脸色闪过一丝不自然,随后光速否认,“才不是。”
夏遥自然看出来端倪,可她没再追问。
每个人都有保留自己隐私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