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下午杀进前十。
再到晚上,他硬生生凭实力挤进前三,广场上尸体如垃圾般堆积,散发出浓烈的鲜血味,没有一个房间能避免。
所谓疯狗出笼,以暴制暴,自相残杀杀红了眼,想来不过如此。
要是霍不应只杀犯人,说不准铲奸除恶,还算得上一件好事。
可闲暇之余,他还喜欢找刀疤、裴一默的麻烦,一言不合就要打,一天至少打八回。
回回打完,长哼短啧地来到姜意眠面前,字里行间、冷嘲热讽刀疤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废物,不禁打。
裴一默更废,打都不敢打。
要不是闲着无聊,他压根不屑打,早杀了了事。
姜意眠回回敷衍点头,等他说坏话说腻了,自然就提起刀,又兴致勃勃找新对手厮杀去了。
要是累了,往她身边一躺,还省事些。
不过霍不应说完停下,要不了十分钟,裴一默便过来磕磕巴巴地解释:“刀疤,霍,平手很久,霍不打,赖皮。”
翻译:正常情况下,刀疤跟霍不应赤手空拳,难分伯仲,僵持很久,霍不应嫌麻烦没意思,借着堕落神的能力耍赖才把前者给揍了一顿,结束对战。
“裴一默,不打架,裴一默,好,忠犬。”
再翻译:裴一默不惹是生非,火上浇油,他是一个非常好的忠犬。
说起来,裴一默迅速抛弃蛇的身份,积极学习人类行为。
偏偏忠犬这个身份,他固执己见,死咬不放。
这就导致他的行为,常常介于人类与犬之间。
比如现在。
姜意眠坐在床上打包东西,他盘两条腿坐着,支两条手撑着,无论怎么看,都像是小狗的姿势。
黑色头发长长的,如同一堆肆意生长的杂草,把精致的眉眼都盖住。
“自己去玩吧。”
好几次这么说,他不肯走,能一动不动坐在她面前老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