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她不着急事情的结果,而且这事急也没用,出去逛商场也是为了打掩护,以后要是这事露出了蛛丝马迹,也有机会洗清嫌疑。

看吧,我们都开开心心的逛街购物了,说明我们真的什么事都没干过呀,要是干了,我们能这么轻松?

为了做到这一点,李芳积极要求一起去的时候,王春华还装作不好开口拒绝的样子答应了下来,林夏撇撇嘴没说什么。

可能是因为上次被林夏和四爷甩掉的原因,这次李芳跟的格外的紧,不过算她这次聪明,还知道明面上要求一起去,而不是和以前一样老是偷偷的跟着林夏,还自以为没人发现。

在逛商场的时候,林夏也没怎么离她,而是大买特买,什么化妆品香水衣服包包,男士的西装手表领夹,还有国外进口的家私等,只要看得上眼的,林夏都买了。

王春华也买了两条裙子,一条围巾和一瓶香水。

李芳手头就拮据了,只买了一条相对比较便宜的裙子,就不再开口,只是跟着她们。

林夏看明白了,李芳可能就是颗废棋,不然不会连身份都不帮她伪装好。李芳刚来的时候可是说了,自己是警察局局长的女儿,可现在看简直破绽百出。

警察局局长看起来位置不高,但是真的挣钱,这年头最黑心的就有他们,只要赎人就得交大笔的赎金,而这些赎金起码有一小半落到了局长的手里,所以他的女儿绝对不会缺钱,而且还是号称独生女的女儿。

知道了这点,林夏和王春华都放心了不少,之后也不再试探,一起吃了西餐,估摸着耗光了李芳手里的钱,就各回各家。

第二天又是上班的一天,林夏装作无事人去上课,然后回办公室备课,到下班时间,又不紧不慢的回家,路上还拐了个弯,去了另一条街买了一束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