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喜气不顺,一大早直接跑来找林母吵。

凭什么都是女儿,自己还在租房子住,而林夏就直接得到了房子,她不服,不管怎么样,那个房子都要分她一半。

这房子是老四合院改建的,有一个院子和三四个房间,空间不小,房子的位置也好,在市中心,要是卖出去,怎么也得一千多万吧。

她要是有了这钱,就可以和张成民在北京买房了。

两母女吵了一上午,林夏和四爷被堵在房间里,出也不是进也不是。

作为既得利益者,只要林夏一出现,立马会成为林喜的炮口,她才懒得去和人打嘴仗呢。

这事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林母觉得二女婿入赘,那就是林家人,那林家的房子留给二女儿和二女婿有什么错?

林喜则觉得,同是女儿,你给她不给我,就是偏心。

房子不是小事,是一辈子的大事,两人谁也不会退让。

这事怎么决定都是个问题,说不清的。

四爷低声和林夏道,“要不我们补给她五百万?”

林夏无语,四爷什么都好,就是对这些婆婆妈妈的事不耐烦,喜欢快刀斩乱麻。

“这是钱的原因吗?不是,要是我们真拿出五百万,我妈会怎么想,你这个穷小子哪来的钱,既然有钱,你装什么穷人,有什么目的。再说林喜吧,谁都知道你是个穷光蛋,你突然拿出这么多钱,林喜会怎么想?她只会认为是妈给我们的,让我们来充好人的,那她只会更炸,哦,你房子给了妹妹不算,连钱也都给了她,凭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