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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就该做到投其所好。

把他喜欢的东西捧到他面前,至少能先引起他的注意,让他记下云筝这个人。

书中曾提起过,殷白岐在云家时,得空常常会来这个西市买些小玩意。

云筝就想看看他到底喜欢什么,也好对症下药。

殷白岐没应话,闻言起身跟在她身后,看起来倒很是循规蹈矩。云筝见惯了他这副样子,知道他是听进去了,又道:“不过你需得记住一件事。”

这话说了半截便再没下文,殷白岐顿了顿,这才抬眼望她。

云筝一副训斥人的模样,语气很是严肃:“你听好了,你是我云筝的朋友,不是给我试东西吃的下人,以后不可以再做这样的事。”

既然他非要找借口拒绝别人的好意,那云筝就非要把这些借口一个一个全部否定掉。

必须让他明白,他殷白岐值得接受任何好意。

少年盯着她,半晌才吐出两个字,“朋友?”

这个词于他而言本就陌生。

如今忘却前事,更像是从来没有存在过。

云筝轻轻点头,解释道:“朋友就是可以互相帮助,互相信任,还能分享秘密的两个人。”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云筝干咳一声,强调道:“作为朋友,绝对不可以互相伤害,尤其是不能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最后这句话,她用了十足十的重音。

既然殷白岐失忆了,也该利用这个机会好好教他做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