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像那种挂展示架上的奢侈品,看着好像平易近人,谁都想要,但谁也不得到的那种。”
沈矜短暂思考了两秒,说:“郑喆朋,你语文成绩不错吧。”
郑喆朋有点小兴奋:“矜哥,你怎么知道,记性真好!”
不记得,猜的。
“唉,矜哥你别不信,这位太子爷的拥趸都快把咱南湖给围了,咱学校的oga群和他们都舌战好几回了。自从这尊大佛来了咱这儿,都在感叹大佬是不是山珍海味吃惯了,要换清粥小菜。这时候要是个oga在这,说不定就要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了!”
沈矜语气凉凉的:“许什么许,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郑喆朋想起来,他们学校说到早恋话题,十次里面至少有九次让沈矜上台演讲,仿佛这就是个最佳代言人。
他们矜哥该不会真被学校的和尚思想给毒荼了吧。
沈矜看向窗外,实际上他在观察有没有被那伙人给追上来,他不想连累到无辜的人。
没一会,就见一个人闲庭漫步地往这里走,身后追着一个娇小的女孩,看服装是便利店的店员,手里拿着什么,像是什么兑换奖券。
也不知道乾坤说了什么,那女孩满脸羞红地鞠躬,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沈矜收回了视线,乾坤很快上了车,从一袋糖里掏出了橘子味丢了颗给沈矜。
郑喆朋等了等,没等到下文,看样子乾坤好像不记得自己了。
他手肘上还有被推倒时的擦伤,犹犹豫豫地问:“坤哥,碘酒呢?”
乾坤:“忘了。”
啊,果然。
郑喆朋有点失望,但别人能帮忙就已经很够同学义气了,再说别的就有点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