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时星跟着哥哥在陌生的城市里待了半个月。
明明在一个自己不熟悉的地方,四周都是陌生人,却是林时星自从有记忆以来,最开心的一段时光。
他们每天上午去到处游玩,下午去吃各种小吃美食,等到黄昏,街道上亮起灯时,就摆起一个小摊卖艺。
一开始林时星还会觉得不好意思,丢人。
毕竟大庭广众的,站在来来往往的行人前面唱歌,怎么看怎么怪。
还是林时恒直接买了个话筒,在羞红着脸不敢上前的林时星踏不出第一步时,自己抢了话筒走到前面,嘻嘻哈哈的开口:
“各位乡亲父老,帅哥美女,今天我们兄妹在这里开办一场临时演唱会,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啊。”
简单利落的说完开场白,他又跑过去将躲在一边的林时星拉了出来,话筒直接塞到妹妹手中,面带轻松地冲着她挑眉。
林时星僵硬的拿着话筒。
这是干吗?
他以为现在是古代吗?
这种台词难道不是只会出现在电视剧里面吗?
“快点上啊!”
青年见妹妹始终不动,笑嘻嘻的催促着:“赚了钱我们去大吃一顿。”
“不是!”
林时星看了一圈正朝着这边看的围观群众,脸瞬间爆红,抱着话筒结结巴巴道:“人是不是太多了……他们都在看我……”
“你去参加比赛的时候人更多,现在要是怂了,上了台唱不出来怎么办?”
林时恒振振有词:“我跟你说,起点是最重要的,因为在这个还没爬上去的高度,你就算是做错了,摔倒了,也不会有多大损失,你要是赢了奖金以后红红火火了不得开演唱会吗?现在多练练,反正我们也没强制收钱,唱的不好人走就是了,没人指责你,要是唱得好,拿了钱,我们今天就能大吃一顿,一本万利!”
不得不说,林时恒实在是很有蛊惑人的天赋。
林时星被说服了。
她不停地在心中给自己鼓着劲,手紧紧握住话筒,登上了这个临时的,只拿铅笔在地上画了个圈就权当是自己地盘的舞台。
第一首歌,是她最拿手的。
刚开始第一句,因为紧张她的声调还有些颤音,等找到熟悉的感觉后,颤音就渐渐消失了。
围观的人们对于歌声并没有太深入的解析。
他们能够反馈的只有俩字:好听!
至于什么嗓音啊,音色啊,情感拿捏啊,大部分人根本没这个意识。
让兄妹两个比较意外的是,今天这场“临时演唱会”,贡献出基金的人居然大部分都是老人。
在他们的印象中,老人一向都是节俭,能不花钱就不花钱的,没有一些年轻人对钱方面的大方不在意,但他们同时也忽略了,卖艺这种事,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只有在庙会集市这样的地方,才能见到久违的卖艺人,而在大街上唱歌的,更多的还是一些真正残疾或者假装残疾,半乞讨半卖艺的人员。
林时星的嗓子比她想象中的要值钱,一个小时过去,他们拥有了一笔能大吃一顿的资金。
一开始,林时星看到那些钱,下意识是想要将它们存起来。
一向推崇及时行乐的林时恒却拉着她直接到了一家餐馆里。
“该花还得花,如果一个人赚了钱舍不得花,一辈子吃粗茶淡饭,穿粗制衣服,不买名贵品,不买非必需品,恨不得一块钱掰成两半来用,这还算是活着吗?”
相貌比起妹妹来说更加完美帅气的青年十分不优雅的啃着鸡腿:“快点吃吧,唱了一个小时你不累啊,吃完了钱还剩下点,我们再去做个按摩,等到按摩完了再好好睡一觉。”
林时星犹犹豫豫的伸出筷子夹了个鸡腿。
香喷喷的,好吃。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兄妹两人白天玩,晚上卖艺,林时恒活跃气氛,林时星唱歌,为了保护嗓子,一天就唱一个小时,多了给再多钱也不唱,赚了钱不说,她的唱功的确是越来越娴熟了。
两人靠着这门技能,明明都是半大孩子,又是在陌生城市,却玩的比谁都开心。
初试这天,林时恒陪着林时星进去。
“我总觉得,我要有一个大明星妹妹了。”
林时星紧张的呼气:“你觉得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你唱的那么好,能让人掏钱的歌声可不多见。”
对,她可以的。
一定可以的。
林时星给自己打着气,带着坚决神情,走了进去。
她的确可以。
林时星的初赛通过的很顺利,接着是复赛,复赛的参赛选手人照旧很多,林时星也依旧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