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子在半夜的戈壁滩上行走,特别是安茴生得纤细,若是不笑,眉眼间甚至有种丁香一样的忧愁。
安茴笑了。
她笑的时候,又如北漠不畏风沙,仗剑走天涯的女侠,眉眼舒展间,自有一股飞扬的风采。
“放心,我找人借到了一匹退役的军马,还有一杆□□,有它们送我回去就够了。”
楼岚没觉得自己被军马□□比下去了,而是好奇军马是怎样的,是否特别威武。
在古代世界里他当然也见过,连宫中的御马甚至万里难求的汗血宝马也是骑过的,可男人么,有条件的时候就是玩车,没条件的时候就是玩马。
这种爱好,仿佛融在了男性的骨子里,千百年来都没变过。
可惜现在时间上不合适。
最后楼岚也只是趁着送安茴离开的时候顺手摸了一把军马的屁股,且算是先过了一把干瘾。
坐在马背上的安茴恰好看见了,忍俊不禁,手下稍稍用力,控了下马缰,提前一步安抚住发现屁股被摸,想要撂蹄子的马儿。
送走了安茴,楼岚与李海洋二人回转到临时给他们安排的帐篷里休息。因为有两个人结伴,自有一股胆气壮着。李海洋自觉自己是老大哥,一定要照顾好楼岚,虽是不适,却硬撑着对外交流接触。
渐渐的,这两年的自闭被抛在脑后,李海洋久不使用的嗓子也慢慢恢复过来。
到第三天一大早,所有人集合分组,组又分队,浩浩荡荡往狼群频繁出没的草原进发。
打狼这事儿,不能剖开了摊在太阳底下细细分说。
说白了,就是两个物种间的生存资源争夺。
数千年前,人类祖先还没有发明出许多武装自己的工具前,狼群占据上风,于是人类退避三舍,龟缩在逼仄的圈子里。
后来身体脆弱没什么武力值的人类发明出了工具来武装自己,又有一代代传承下来的智慧经验作为指挥,狼群被打得一步步从绿洲,从河畔退走,退到了贫瘠的荒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