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叶时西是她男朋友,她不仅升职会顺,人际关系也会很顺。她那时候会接触到更高层次的人,见更多的世面,成为更好的人。
找男朋友,除了喜欢,对她的事业能有所帮助也是必须的了。她想。
她现在生活水准就挺高的,她当然期待她的生活能更高更好走的更顺。
可惜叶时西那混蛋不好追啊,忽的又想起什么,罗舒文忽的精神一振:叶时西虽说跟今晚那个女人只是普通朋友,可他对这位普通朋友也是相当偏爱又例外的了,很温柔又亲切。
他对别的女人,可一向是礼貌中带着疏离的。
只要稍稍做过功课就知道他跟女性相处这块,正经又公事公办,并不好接触跟走近。
所以喜欢他追过他的女人,一般都撑不过一星期就在他的冷淡跟无视中退缩了。
她不一样,她看上眼的男人,她才不会轻易退缩。
很快罗舒文又想到什么,下床进了衣帽间,打量衣帽间里形形色色的衣服,包包,首饰,琢磨起七天小假期过后,她该穿什么衣服,搭配什么首饰,包去上班。
那个沈蔓,今天还在朋友圈里炫耀了未婚夫又送了她一大堆衣服,包,配饰,能想到,假期过后去上班,公司得成为她的个人秀场。
她抱臂在衣帽间站会儿,想明天得好好想想她去上班时怎么精致穿搭,一丝不苟,她可不会把风头全让给沈蔓的。
不过,倒真有点羡慕沈蔓,未婚夫舍得给花钱啊。可不是每个男人都舍得为女人花钱的。
自己不花钱,就能拥有一堆漂亮衣服穿,每天开开心心上班,精力充沛的工作,闲暇之余再享受享受浪漫爱情,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