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军要跟吴王抢的,是荆昌郡和荆南郡的地盘。
那里土地肥沃、水源丰沛、物产丰富,是著名的鱼米之乡。
再看看您这百越,处在大山深处。
哪怕是距离汉人地盘最近的寨子,要出个山、进个城,都得翻山越岭。就连脚程最快的人,也得走上起码一天一夜。
这地方既不产鱼、又不产米,既不适合种田,也不适合放牧。反倒是毒虫遍地、瘴气满山,我们将军脑子进水了,稀罕要你们这破地方?”
这一席话,把越王气得七窍生烟,让人把那使者轰了出去。
但气过之后,思量了一天一夜,越王又让人把那使者请了回来:
“结盟倒也可以,但你们得答应,抢到吴王的地盘之后,得跟我们开互市!
而且若是有在互市上欺诈我们寨民的,必须得严惩!”
“好说,好说。只是你们的寨民,在这互市上,也不能仗着拳头大,就蛮不讲理、不讲规矩!”
带队的头领是沈赢的心腹,他到此时对娘子和娘子的夫君,佩服得五体投地。
到了百越这边之后,事情的发展基本跟那两口子的推测大差不差。
斩鸡头、烧黄纸,歃血为盟之后,带队的使者带了一个斥候回去给沈赢和于知南报信,剩下三人留在百越的山寨之中。
这是为了取信于越王临时决定的。这三人主动请缨决定留下。
其中一人出身西北,善于唱些山歌小调,一时兴致来了,跟当地女子对歌,结果唱得太好,被招了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