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命中注定(1)

王怜花言念及此,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难不成昨天他这条裤子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湿的?他想到这里,登时脸上一阵红,一阵青,一时之间,真想转身回客房去,狠狠地踹屋里那少年几脚。

王怜花一面想着,一面伸出手,点住这店小二的穴道,然后用怀里的衣服捂住了脸,走出客栈。

他站在街上,回过头来,就见这家客店的大门上方悬着一块金字招牌,上面写着“桃夭客栈”四个字。

其时正是正午,不少客人坐在大堂中吃饭,还有人拨动琵琶,柔声唱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这是一首《诗经·周南·桃夭》,是把新娘比作桃树,嫁过门后,定能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多子多孙,白头偕老。

这客栈的“桃夭”二字,显然就是取自这首诗歌。

换做平时,王怜花自然不会在意一家客栈叫什么名字。可是他刚刚被人标记了,如果他不除掉这个标记,他这辈子都要像这首《桃夭》中的新嫁娘一般,嫁给房中那个少年,为他做牛做马,为他赚钱养家,为他生儿育女。

王怜花想到这里,登时涨红了脸,再去看这四个字,怎么看都觉得很不顺眼。不过他素来沉得住气,虽然厌屋及乌,迁怒了这家客店,但是他身上实在太过狼狈,若是真的惹出了什么事,吃亏的人说不定是他自己。当即转过身去,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径直向他先前住的客店走去。

王怜花回到客店,叫店小二送来热水,然后坐在浴桶中,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

虽然他天生喜欢记仇,更喜欢迁怒,但他从来不会折磨自己。那些恼人的东西洗掉以后,他心情大好,开始琢磨接下来要做什么事情。

王怜花心想:“这标记绝不能留下来,我须得找到那个鬼隐婆,让她帮我把标记除掉。”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除掉坤泽身上的标记,这个人就是鬼隐婆。

他母亲王云梦也是一个坤泽,她年轻之时,一直流连草丛,从未让人标记过她。后来她遇见了柴玉关,只觉这是她命中注定的良人,便让柴玉关标记了她。

过了几年,柴玉关对王云梦爱淡情驰,为了独占他们利用无敌和尚的宝鉴弄来的那些武学典籍,便趁她闭关之时,出手偷袭她。幸好王云梦的武功比柴玉关高了一筹,虽然柴玉关杀了她一个措手不及,但是她好歹护住了要害,侥幸活了下来。后来她花重金找到了鬼隐婆,请她帮自己除掉了柴玉关留下的标记。

王怜花又想:“我还得派人护在那个王八蛋身边,以防他在我除掉标记之前,就被人杀死了。”想到这里,不禁大为气闷,忍不住抬手去拍水面,水面登时溅起水花来。

王怜花拍了几下,也没觉得痛快,只得安慰自己:“就让他多活几天,等我除掉标记,一定亲手杀了他,以报这……嗯……”

王怜花想到这里,心中又生出疑惑来:“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王怜花素来记性甚好,堪称过目不忘,按照常理来说,昨天发生的事情,他应该清清楚楚地记在脑海中才是。

可是他仔细回想一番,却也只记得昨天晚上,他肚里饿了,便离开客店,打算找一家酒楼吃饭。

他记得当时他走在街上,然后……然后发生什么事情了?

为什么他半点也不记得了?

便在此时,忽听得脚步声在门口响起。

那人说道:“公子,您的饭菜做好了,烦请您开一下门,让小的把饭菜送进去。”原来说话这人,是这家客店的店小二。

王怜花心中一惊,微微笑道:“我的饭菜?我可不记得,自己点过饭菜啊。”

那店小二笑道:“这是别人给您点的。”

王怜花心想:“我刚来杭州,什么人也不认识,谁会闲得无聊,给我点上一桌饭菜?”突然间想起房中那少年,不由脸色大变,寻思:“难道是那个王八蛋?”当即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微笑道:“我竟不知,我在杭州还有这样一位朋友。你可知道那人姓甚名谁?”

那店小二笑道:“贾珂贾大人嘛!咱们杭州城的人,谁不认识贾大人?”

王怜花听到这话,不由大吃一惊,寻思:“我和贾珂素不相识,他为什么要给我点上这一桌饭菜?难道他已经知道,我是来对付他的,所以特意点上这一桌鸿门宴,好为我接风洗尘?”一时之间,他倒把房中那少年完全置之脑后了。

王怜花略一沉吟,心想:“他最多听到一点风声,绝不可能知道所有事情,他今天过来,十有八|九是想要探一探我的底细。哼,既然他向我出招,我岂有不接之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小二哥,劳烦你在外面多等一会儿,我穿好衣服,便来开门。”

那店小二笑道:“公子不用着急,慢慢做就是,小的在门口多站一会儿,也算不得什么。”

王怜花心下奇怪,寻思:“他昨天还不这样,今天怎地这般殷勤?”随即转念,又想:“莫非他见贾珂给我点了一桌饭菜,就认定我是贾珂的朋友,贾珂是朝廷的大官儿,他一个店小二,自然要对贾珂百般讨好,于是对我这个‘贾珂的朋友’,也爱屋及乌起来了?”言念及此,他看向门口,面露微笑,心想:“嘿嘿,你若是这样想的,那可当真大错特错了!公子爷非但不是贾珂的朋友,反而是送贾珂去奈何桥的人!”

王怜花穿好衣服,走到门前,拉开门闩,将门打开。

那店小二端着一个巨大的托盘走了进来,将托盘上的十道菜,一一放到桌上,笑道:“公子,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王怜花站在一旁,负手笑道:“贾兄呢?”

那店小二脸上笑容更甚,说道:“贾大人就在楼下,公子可有什么话要小的转告贾大人?”

王怜花心想:“他给我点了这么一桌饭菜,却不上楼,莫不是要我请他上楼?”

王怜花虽然没有见过贾珂,但是听说过不少贾珂的事,知道贾珂这人素来神机妙算,深不可测,他做的每一件事情,在当下看来也许十分奇怪,但是事后再想,这每一件事,一定都会有他的深意。

王怜花言念及此,只觉贾珂这十道菜,就是他设下的第一道陷阱。

毕竟贾珂声名远扬,天下人莫不想与他相交,倘若自己心中没鬼,他送来饭菜,以示结交之意,自己怎会把他拒之门外?

王怜花微微一笑,说道:“小二哥,劳烦你跟贾兄说一句:‘小弟这里有酒有菜,贾兄何不上楼,与小弟把酒言欢?’”

那店小二笑道:“好嘞!小的这就去找贾大人!”说完这话,他拿着托盘,走出屋子,将屋门关上。

王怜花一见店小二离开,立马找了把椅子坐下。

他全身酸软,没有半点力气,适才穿好衣服,站着和店小二说话,只这两件事情,就已经耗光他身上大半力气,若是现在不休息一下,一会儿贾珂过来,只怕他支撑不了多久,就会在贾珂面前摔倒了。

其实只是酸软无力,他倒是可以忍受。

但是刚被标记的坤泽,在一个月之内,都会对标记他的乾阳十分渴望。

不仅需要和乾阳结合,更需要乾阳陪在身边。

这种渴望就好像锯子一般,在他身上锯来锯去,将他折磨得快要发疯。

并且他只和那个少年分开半个时辰,就已经这般痛苦,他真无法想象,接下来的这一个月,他该怎么度过。

王怜花身上越痛苦,心中就越生气,忍不住在心中指天骂地,痛诉老天对他不公,把他这样一个乾阳,弄成了坤泽,倘若他是乾阳,哪还用得着忍受这些苦楚?

他又想:“都是那个王八蛋把我害成这样的!若不是他标记了我,我还是自己的,哪用得着忍受这样的痛苦?就算现在不能杀他,我也不能就这样轻易放过他!哼,等这一个月过去了,我就去找他,不把他的手脚废掉,脸蛋划花,他一个乾阳,如何能够体会到我的痛苦?哼,不止他自己,我还要把他满门杀得鸡犬不留!谁叫他们生了他这个乾阳!”

便在此时,忽听得叩门声响了起来,一个人站在门外,笑道:“在下贾珂,听小二哥说,兄台要约在下喝酒,不知在下可否进屋一叙?”

王怜花陡然间听到贾珂的声音,不由心中一凛,随即站起身来,走到门前,将门打开,笑道:“在下——”他这句话只说了两个字,便停住不说,睁大了眼睛,怔怔地望着面前的人,笑容凝固在脸上,看上去诡异之极。

门口这人,是一个年轻公子,穿一身淡黄轻衫,容貌英俊异常,剑眉星目,炯炯有神,他手中抱着一坛酒,却也掩不住一身的雍容华贵之气。

不是王怜花适才在心中骂了一千遍、一万遍的那个少年,却又是谁?

王怜花冷冷地道:“原来你是贾珂!”

贾珂干笑一声,说道:“是啊,我是贾珂!”

王怜花“嘿”了一声,冷冷地道:“好,很好!我正在寻思找到你以后,就要把你的手脚废掉,不想我还没去找你,你自己便送上门来了!”说着伸出手掌,向贾珂拍去。

贾珂早在看见王怜花满脸怒容之时,便猜到他可能会向自己出手。两人虽然相距极近,但是贾珂早有防备,这时王怜花的手掌向他拍来,他施展凌波微步,向斜后方退了一步,避开王怜花这一掌,又去抓王怜花的手腕,笑道:“唉,你也不用一上来就打我吧!”

王怜花见贾珂来抓自己的手腕,心想等他抓住自己的手腕,自己正好用紫煞手打他,便没有躲开。

谁知贾珂的手指刚一碰到他的手腕,两人同时觉得一股热气自丹田急涌上来,霎时之间,两人面红耳赤,渴望如潮,王怜花不自禁地松开手指,伸手搂住贾珂的头颈,跳到他的身上,贾珂也将他抱在怀中,去吻他的嘴唇。

“当”的一声响,贾珂怀中的酒坛掉到地上,摔成碎片。

贾珂却浑然不觉,将王怜花打横抱起,两人躺倒在床,已是神游在外,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王怜花于迷迷糊糊间,忽然想了起来,昨晚他也是这样,走在街上,经过那家桃夭客栈之时,正好与自客栈中走出来的贾珂打了个照面,然后两人天雷动地火,紧紧抱在一起,完全控制不了自己。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贾珂看着怀中的王怜花,尴尬道:“真是不好意思。”

王怜花趴在床上,将脸埋在枕头里,不想说话。

他不仅不想说话,他甚至不想承认刚刚发生过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