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两人在检查了安德鲁斯的尸体后并没有追查我们。罗曼留在了曼哈顿的住宅,明顿去了布鲁克林,看样子是想找到扎耳杀手,毕竟那里是最初发现扎耳事件的地方。”
最开始是在布鲁克林地区出现了猪头、牛头、人尸被扎耳事件,如今折返追查是很符合逻辑的事。
威尔却有怀疑,“安德鲁斯被杀的时候,墙上写的血字指出他是嫁祸者,表明经理商托比的死就是安德鲁斯做的。既然罗曼表明态度寻找真相,怎么没有顺着这一条线查下去?”
“你忘了吗?一开始,那两个人的调查也不是很积极。那几天明顿按时去上学,罗曼照常逛街。”
高个子可不承认是手下们监视不利,他摆出事实。
“现在既然墙上血字写明了安德鲁斯是嫁祸者,托比被害一事也就找到了真凶,为什么还要沿着这条线再查?不用想得太复杂。”
高个子不认为有谁会自掏腰包为没多少关联的人卖力侦查,但遇上了发生在门口的凶杀案又不同了。
安德鲁斯死在明顿家附近,明顿会生出抓住扎耳怪人的想法很正常,担忧变态杀手祸害到自己的安全。
威尔听了这一番分析,还是半信半疑。
不过,他根本不在意什么连环杀手,更在意的是有没有人会破坏他成功地实施美国最大的黄金逼空操盘计划。
“总之,该盯的还是不能放松。”
威尔却没有太担忧,操盘计划已经开始。
说起来他还要感谢扎耳怪人帮忙转移注意力,让明顿去了布鲁克林区,留下罗曼夫人一个女人还能对黄金操纵案的进度做些什么?
高个子却心有余悸,“你别打岔,我之前的话还没说完。昨天中午,我吃了午饭去坐马车,居然在车垫上发现了一只死蜗牛。你不觉得有点古怪?马车附近没有出现过可疑人士,又怎么会凭空多出一只蜗牛来?”
死蜗牛是不可怕,但一大堆没碾压似粉末状的蜗牛壳混合着蜗牛内脏出现在马车垫子上。如果差一点没看清坐了下去,那种感觉足够令人感到不适。
“死蜗牛而已。如果这是一种恐吓手段,远不如扔一堆死猫死狗死蛇。你没吃过法国蜗牛吗?那不是死的?”
威尔冷笑,“或者,你想要收手不干离开纽约,是不想要这次行动的尾款了吗?要真是觉得扎耳杀人狂盯上了你,那你怎么不先下手为强杀了他?
高个子:“我也想啊,但我根本不知道人在哪里。”
黑.帮业务从不包括捉拿变态杀人犯了?专业不对口,让人怎么办?
这种查案的事是该交给侦探才对,或是那些有足够本领去发掘真相的人。
一条河,隔开了曼哈顿与布鲁克林,的确有人渡河去寻找真相。
玛丽是翘课来了布鲁克林区。
原地等待不是她的风格,既然扎耳怪在安德鲁斯之死上暴露了更多线索,那就设法找到他的老巢。
扎耳怪最初在布鲁克林区进行活动,依照犯罪心理的一般规律,犯罪最初作案时会选择自身熟悉的地点。
目前已知扎耳怪的一些特征,比如身手敏捷,可能有过亚马孙丛林生活经历,对待蜗牛有异常憎恶情绪等等。依照这些线索展开地毯式搜查,或许有可能挖出藏在人群里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