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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口气能说好些,更能脸不红心不跳。

吴采采靠着椅背,吹了吹自己的手指甲,“你看我这美指油颜色可好看?”

“大红不适合你,粉色显娇俏。”他难得认真一回。

吴采采瞧他的眼神分外冷,“不管我涂什么颜色,都不是给你看的。”

“那是给谁看的?”他嬉皮笑脸的问。

吴采采垂了眼睑,“给鬼看。”

“金云澈啊?”他在房间里一扫,看到了金云澈的牌位。

如此有少女感的房间,粉色的幔帐垂在床上。

家居全都是象牙一般的白色,镶嵌着浪漫主义的金色。

很有洛可可风格,说不出的华丽可爱。

偏偏是这个中国风的牌位,渗人、格格不入……

她在怕它,甚至憎恶!

他能感觉到!

吴采采冷笑道:“女为悦己者容,可惜你不是。”

“你怎知我就不能成为?”他反问了一句。

吴采采揶揄一笑,手指在桌面上轻弹了几下,“我一日是金家的媳妇,一辈子的都是。”

“还是真个忠烈闺秀,我还当你自小学的是西学。”他坐到了吴采采对面。

吴采采抬起眼睑,大红色的手指甲在桌上的那本《十字军东征》的书页上抓了几下,“说吧,来我这儿的真正目的。”

“爱慕你。”孔凌尘认真道。

吴采采口吻略带威胁,“我要听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