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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旧无”旅馆的玻璃,的确能看到一个男子的侧影在抽烟。

大堂里灯光明亮,趁的他的皮肤格外白皙。

他的嘴唇略微有些薄,听说唇薄的男人都有点薄情。

嘴角有很深的梨涡,鼻子比一般人要挺。

外头的光照进去,像是一块精雕细琢的玉石。

身上穿的是一件大地色的毛背心,配上绅士的领结。

当他回头的一瞬间,吴采采心里“咯噔”了一下。

倒退了半步,呼吸的节奏都乱了。

脑子里想到的是他在卧室睡了一夜后,留在床头被枪的稀碎破烂的皮夹克。

皮夹克她没有丢,也不敢丢。

一旦丢了立刻就会被佣人发现,只能藏在箱子的最底部。

但是佣人每天打扫,若有心去翻。

她大大咧咧的不会发现的!!

她甚至想要上车逃走,可是一回头。

送她来的那辆车早就开走了,她站在车水马龙的人流中,整个人好似晴天霹雳。

她几乎可以百分之百确定,今天要见的人就是他。

皮夹克……

被金军阀发现了。

“采采,你怎么来了?想我了?”他从旧无旅馆里出来,嘴里用牙咬着一根香烟。

吴采采站定看了他一会儿,把箱子塞进他怀里,“父帅让我交给你的。”

“这什么东西?”他把那箱子一抱到怀里,冲着环绕在箱子四周的阴气就猜到是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