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整个完整的流程,”穿白大褂的家伙曾经炫耀过,“当然不会是炸弹——那太小儿科了,也太嚣张了,哥谭是个好地方,我们可不会轻易抛弃哥谭的据点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他这么说的时候,胖子就会很诚实地摇头。
白大褂会因为胖子的配合变得很开心,他是个很爱炫耀的人,从来都管不住自己的嘴,这也是他为什么选了胖子做琐事的原因。
要是听他说话的人太聪明,秘密就有暴露的危险。
“很简单,我们研究出了一种腐蚀性极强的毒气它几乎能清理掉任何痕迹,而且不会伤害到我们的据点本身!到时候,楼上的那些人哈哈哈,都会被毒气分解,整个过程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完成,等我们下次需要过来的时候,”白大褂得意洋洋地挥舞着手臂,“那些毒气早就挥发了,这里会干净得就像新的一样!”
这个疯疯癫癫的白大褂——不管他是谁,显然,他因为胖子是天生的智力残障人士而忽略了一件事。
智障并不是一蠢到底的。
他们有可能做不了十以内的加减乘数,有可能口齿不清语序颠倒,但一个能在哥谭长到成年的智障,就算只是一个智障,也会在求生这件事上拥有可媲美科学家的智商。
胖子并不能明确地理解自己在做什么,他只是记住了白大褂为他演示过无数次的动作该怎么做。
他把手放到那个红色的按钮上,稳稳地,比一个母亲抱着婴儿的手还要更稳地按了下去。
然后他挪动着肥硕的身躯走到实验室的门口,关闭所有电源;再走进了电梯,按下上升的按钮。
他静静地等待着,直到电梯门打开。
一道闪电疏忽而过,照亮了天空中倒悬的深渊。
实验室的正上方赫然是一间豪华酒店。
而胖子所乘坐的电梯,分明是一个不引人注目的杂物间。
——把危险的实验室建造在最豪华的酒店下面,还许多年来都没有被人发现,该说真不愧是哥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