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很小,到处都是从街边捡来的破烂,露出了弹簧的沙发,睡塌了一半的席梦思床垫,缺了一脚的茶几,还有昨晚上才被老鼠和蟑螂光临过的半块干硬面包。
但是那唱片机却被呵护的很好,旋转着仰头的喇叭被擦得锃亮,一首《因为有你》已经不知道在这房间里重复播放了多少次。
被混混欺负得气闷的贝儿大妈听见了二楼传来的乐曲声,她叉腰站了一会儿,最终面色平和地进了屋。
警笛的声音远处,再没有其他的声响,只剩下那悠然的旋律在房间里环绕。
彼时的青年正是强壮的时候,高挑的身材,优雅的姿态,还有那张儒雅的面孔,低头望去的目光里满是忧虑,盛在那双黑色的眸子里,积郁成了常年化不开的翳色。
那时的男人还是个孩子,未长开的骨架,因为常年饥饿而消瘦的身体,被男人搂在怀里的时候,就好像被整个抱住,团团地困在怀里,有点喘不过气的压力,但他却眷恋着那抹温香。
唱片转过了最后一圈,乐声渐渐消散,紧紧抱在腰上的手撤去,即便这么熟悉了,男人还是要歉疚地说上一声:“抱歉,让你受累了。”
少年藏了眼底的渴慕,抬脚将脚下的高跟鞋踢飞了出去,脚后跟终于踏实地踩在地板上的感觉实在太舒服了。
“还有一周了,很快就好了。”男人又说。
少年抿着嘴也不说话,他像头孤狼一样答应男人的请求来到他的房间里,本来打算伺机咬断男人的喉咙,却不想变成了一头家犬,还要丧权辱国的穿着高跟鞋跳女步。他最后的底线,就是维持着自己不会因为和男人紧紧搂抱在一起而兴奋地跳起来。
男人走到唱片机边上,给了少年一个背影,被汗水浸透的白色t恤氤出了男人后背的轮廓,宽肩窄臀,虽然是亚裔,却有着健身的习惯,因而身材非常好看。
少年低头看了眼自己豆芽菜似的胳膊腿,撇了撇嘴不说话了。
“一周后,如果顺利,就不用再回这个地方了。”男人说。
“你不回来了?”少年突然惊慌,他在这条街上长大,这里像他的家,他配合男人比赛赚奖金,也只是为了在这条街上活的更潇洒。
“嗯,这里让人窒息。”
少年却出离愤怒:“知道你看不起这里,看不起我!但你还不是要我帮忙才能够走出去!现在你不回来了,是要过河拆桥吗?你这个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