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游吟诗人

由于持刀伤人,胖瘦两名醉汉都被带走羁押起来,参与打架几位酒馆员工也被一并带走。

伤者被送去了附近的医疗站,老板娘像是没事人似的继续在账本上写写画画,她可是老江湖了,这种事在她眼里只能算是冲突,为了平息其他顾客的不满情绪,她高声喊道:

“好了,好了,闹剧结束了,大伙儿该喝的喝!该吃的吃,该打牌的继续玩儿着,给各位造成诸多不便我很抱歉!我宣布给在座的每个人赠送三大杯精酿黑啤酒和一碟酸黄瓜!”

“哈哈!老板娘,够痛快!”

酒馆一楼大厅里一片欢腾,侍者们忙碌起来,很快,地板上的血迹被拖把擦干净了,被打坏了桌椅被换成了新的,地上的碎陶瓷片和碎玻璃渣子也被清扫出去,一切都恢复如常。

在民风彪悍的瓦尔斯塔半岛,像刚才发生的这类冲突时时都在上演,马克西姆皇子对此乐在其中,他最喜欢这种欢快热闹而又充满混乱的市井文化。

他是个崇尚自由及享乐主义的皇子,对他来,戒备森严的金湖宫就像牢笼,循规蹈矩的贵族礼仪让他感觉窒息,只有坐在像是“流浪者之家”这种鱼龙混杂的市井酒馆里,才能让他感觉舒服些。

这里什么都好,酒客足够有趣,酒也好喝,下酒菜也好吃,唯一令马克西姆感到遗憾的,就是没有酒馆侍者妹供他调戏。

他朝着面前的调酒师抱怨道:“你们这里可真是的……所有侍者都是男的,我想找个妞儿泡泡都不行!”

调酒师笑道:“嘿嘿,您刚才也看到了,这条巷里聚集了不少流氓混混,我们老板娘总被恶意赊账,所以她只招男性雇员,可以当做打手应急。”

这时候,一个纤细的身影出现人们的视野中,谁也没注意到她是怎么出现的,这位黑发女士不是从正门进来的,她像是从而降似的,就这么突然出现在酒馆里,马克西姆的注意力马上就被吸引过去。

这位女士拥有中等身高,中等身材,不胖不瘦,穿着一件宽松的彩色棉纱长裙,腿上套着厚厚的羊毛长筒袜,手里提着个粗布袋子,看起来有些贫困潦倒。

因为画着很重的妆,让人很难猜透她的年龄,但可以从细节上看出,她长得并不算漂亮。

一张圆圆的脸蛋,一双浅绿色大眼睛,鼻梁有些塌陷,脸颊上长着好些个雀斑,紧抿着厚厚的嘴唇,乱糟糟的黑色卷发显得有些油腻纠结,尽管不算漂亮,但她的身上充满了成熟女性的独特魅力。

马克西姆越看越入迷,面前的美酒和菜都被他冷落到一边,他转过身来,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位黑发女士的一举一动。

只见她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粗布袋子,朝着老板娘展示里面的东西。

两人似乎在商量些什么,过了一会儿,老板娘朝对方点点头,道:“你可以在我的店里表演才艺,不过我要收取三分之一的赏钱分成,当做场地费。”

黑发女士笑着和老板娘握了手:“成交!”

她走到吧台左手的一片空地,拽过来一把椅子,以优雅的姿态坐上去,两条套着羊毛长袜的腿交叉着踏在木桶上,然后从她的粗布袋子里拿出一把磨旧的七弦琴。

当她开口话的时候,马克西姆心里一震,这是他平生听到过最动听的声音,既拥有少女般的温柔婉约,而充满成熟女士的磁性魅力,只是那嘴里的一口焦黄色的烂牙有点儿煞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