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打开狩猎组织导航软件,然后不由微微蹙眉。
贾珑的南极行,已经属于极快了。
不,应该用‘迅若闪电’来形容。
总路程近乎一千五百公里,今天为止,才十三天,她就走了一千两百五十八公里,日均居然能走九十七公里上下。
这种速度,别说其他冒险家不能比,就算去年刚刚创记录的奥布雷迪,都比不上。
可贾珑并不为前十三天的成绩兴奋,起码现在是如此。
因为她准备一天走完剩余的所有路程。
但问题是,剩下路,比她想像中更长。
足足两百四十公里左右的距离。
一天?开车还差不多吧……
不过切换女武神模式,努力点,贾珑认为还是有机会的。
甚至在二十四小时时间里,她到达目的后,很可能还有空闲时间回头,帮助遭受‘雪地服’袭击者们追杀的救援队。
但这么做,会不会表现太夸张了点?
奥布雷迪前辈在创下人类首个穿越南极记录的时候,也曾有类似的疯狂之举,他南极行的最后三十二个小时,都没有睡觉,一直走到了旅途的终点,创下三十二个小时,走了一百二十九公里的惊人记录。
可人家是三十二个小时,走一百二十九公里,贾珑先前已经非常不给面子,早就把他当天记录给破了,如今再来个二十四小时内,在南极跑出两百四十公里的话,打脸是不是有点狠?
这样让未来的人类,如何破这么个恐怖记录?后人也要脸的呀……
贾珑犹犹豫豫,扭扭捏捏。
唉,算了。
她故作姿态的长叹口气。
反正这是形式需要,没办法的事情,她就算不想做,也只能去做了呀。
看来老子真要留下一个,停留全人类记录中许久的惊人记录了。
希望后人别来怪我呀。
别看她这样想,但内心深处其实是得意的。
什么叫装逼,这就叫装逼呀。
走人家走过的南极,哪怕速度不慢,也不会太惊人,可若是她依靠双脚,一天走了两百多公里,比南极里开车都要快,那才是真正的牛逼啊。
这记录,估计不止拿来当南极的记录,拿去当所有冒险者,甚至是未来教科书上记载的事情,都可以了。
“哈哈哈……嘎嘎嘎,嘻嘻嘻。”
想到高兴地方,女孩捂嘴直乐。
能上教科书的话,就太牛逼了呀,后世所有人都记得老子。
“嘻嘻嘻。”
贾珑没注意,在她挂电话时,自己飞出去的无人机,嗡嗡声中回过头来,钻进帐篷。
“???”
“珑爷疯了?”
“发生什么了啊,我们出去一会儿,萌珑珑傻掉了。”
“抱走抱走,傻了更好。”
“傻萌珑,你干嘛了。”
“笑得太高兴了吧,想到什么好笑的事。”